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民間電台案准上訴終院

時間:2016-11-25 03:15:28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民間電台成員曾健成、潘達強兩人於2012年曾五度在政府總部進行非法廣播,事後被法庭判罰6100元。兩人兩次上訴敗訴後,申請上訴至終院,要求終院解釋《電訊條例》第23條是否違憲、該條文的定罪元素,以及推翻原審法官否定辯方供詞之裁決。

  上訴庭昨日只批准兩人就《電訊條例》第23條內容是否違憲上訴至終院,案件將轉交終院排期處理。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