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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住公屋 兄認罪妹撤控

時間:2016-11-22 03:15:1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一家四口涉嫌以公屋單位詐騙房署,其中兄妹兩人涉訛稱與外婆同住,獲優先分配秀茂坪南邨一個公屋單位,事實上其外祖母居住在安老院,兄妹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涉案兄長林偉聰認罪還押候判,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判刑,其胞妹則獲撤銷控罪。

  首被告林偉聰(32歲)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05年申請「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向房屋署訛稱與其妹會與外婆同住及照顧外婆,並在2009年獲發秀茂坪一公屋。不過其外婆於2008年已開始居於安老院。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這類騙取社會福利的案件,令到真正有需要人士不能獲得社會資源。他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待索取其母案件的資料及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其間被告還押。

  辯方求情時稱,林偉聰於2005年向房署申請涉案公屋單位,當時年僅21歲,申請計劃由其母親建議,林願意於兩周內交還涉案單位。辯方又呈上多封由被告父親、妹妹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形容被告是一個好人。

  被告的母親許惠想(53歲)上周亦於粉嶺法院承認欺詐罪,指她將粉嶺未補地價的公屋單位非法出租,還押至下月5日判刑。被告父親林敏華(60歲)獲控方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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