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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政府應該完善法律

時間:2016-11-21 22:57:31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1月21日訊 記者馮瀚林報道: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談到「港獨」在「一國兩制」之下完全沒有空間,意思就是要更加完善香港的法律,令到「港獨」不能再萌芽。「港獨」可以分為行動以及言論兩部分,針對行動方面,目前香港已經有足夠的法例防止,例如「港獨」分子以「港獨」為名發起及參與集會,警方就可以用《公安條例》第十八條的「非法集結」拘捕有關人士。假如發動暴動的話,就可以用《公安條例》第十九條的「暴動」罪拘捕相關人士。不過針對言論方面,目前只可以用《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煽動意圖」控告相關人士,但目前很少成功例子。馬恩國強調,要真正達到「港獨」沒有生存意間,政府就要完善法律,並且要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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