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否決於大會提不信任梁君彥的動議 大公報記者 蔡文豪攝
大公網11月4日訊 (記者 許嘉信)立法會舉行內務委員會會議,以23票贊成、33票反對下,否決由公民黨陳淑莊提出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不信任議案。建制派認為,陳淑莊的動議並無迫切性,應跟從議事規則提交議案,輪候處理,不應「打尖」;又不滿反對派將議會失去秩序的責任歸咎於梁君彥。
公民黨陳淑莊聲稱,梁君彥在其國籍及與外國商業機構有關的利益申報方面均出現問題,而處理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宣誓問題時所作的決定亦翻來覆去,質疑他是否有能力勝任主席職務,遂建議尋求內會同意,提出在下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上,由她動議一項不信任梁君彥的議案。多位反對派議員其後發言附和,其中熱血公民鄭松泰更聲稱,梁君彥在星期三立法會大會期間報警求助,容許警方進入立法會大樓執法,未有努力捍衛議會的獨特性雲雲。
建制派議員反對動議。經民聯主席盧偉國批評,反對派支持動議的理由「匪夷所思、是非顛倒」,指立法會會議失去秩序,是反對派利用各種方法挑戰主席所致,例如協助發表辱華言論的梁頌恆和游蕙禎進入會議室,而上次的立法會會議更出現多人衝擊會議室的場面,導致六名保安受傷。他表示,梁君彥當時眼見保安無法控制場面,因而決定報警,要求支援,做法絕對正確,卻被反對派作為支持梁君彥的不信任議案的理由,明顯是黑白不分。
民建聯陳克勤指出,根據內務守則,立法會主席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准許在立法會例會上舉行超過兩項議員議案辯論,而陳淑莊的動議並無迫切性,不值得額外編配時間在下次大會處理,「係咪9號(大會)辯論唔到,之後就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