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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不容鼓吹「港獨」 陳浩天煽「獨」提名無效

時間:2016-07-31 03:15:17來源:大公網

  圖:昨晚的「金鐘集會」響應者寥寥,包括記者、攝記,來來去去只有數十人/網絡圖片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首名主張「港獨」人士被禁參加今屆立法會選舉。主張「港獨」並報名參加立法會新界西直選的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日選舉主任羅應祺通知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支持選管會決定,指出鼓吹或推動「港獨」的候選人不可能符合相關選舉法律的規定,選舉主任的決定與所謂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陳浩天昨日表示「非常憤怒」,公開撕毀選舉主任來信,繼續揚言不排除用任何手段爭取「港獨」,又呼籲市民當晚去金鐘集會表態,但應者寥寥。  

  陳浩天7月18日報名參選新界西直選時,簽署了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但並無按政府要求簽署明白基本法有關條文的確認書,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羅應祺於7月25日經電郵致函陳,要求他澄清「港獨」的立場,但陳拒絕回答。香港民族黨昨日下午4時許在社交網站公布,陳浩天被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並附上羅應祺的電郵函件。

  法例不容鼓吹「港獨」

  羅應祺在電郵中指已諮詢律政司意見,又引述陳浩天在報名後發布的競選政綱以及記者會內容,認為陳主張、支持並推動「港獨」,明顯與基本法的制定目的和有關條文不相容,「即使充分顧及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的被選舉權及言論自由,仍與基本法有根本性抵觸」,因此他信納陳實際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羅應祺又指,儘管陳已在聲明的文本上簽署,但法律上其實沒有作出一項符合《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規定的聲明,因此他必須決定陳的提名為無效。

  特區政府其後亦發表聲明,表示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聲明強調,「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港獨」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煽金鐘集會應者寥寥

  對於外界有聲音質疑選舉主任的決定,特區政府表示,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立法會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被告知參選新界西的提名無效後,陳浩天昨日傍晚舉行記者會,聲稱感到非常憤怒,又即場撕毀選舉主任的來信。他又稱,被阻止參選是意料之中,將採取法律行動,包括提出選舉呈請、司法覆核等,亦會去信聯合國和英國要求跟進,迫使政府不能夠阻止「港獨」進入體制。他又揚言,不排除以任何手段爭取「港獨」,呼籲市民昨晚到金鐘集會表態,但集會應者寥寥,只有幾十人在場看熱鬧,在晚上9時許結束。陳浩天自己也承認參與人數不多。其後民族黨在facebook公布,將於下星期五晚上六時再於金鐘政府總部舉辦集會。

  除了陳浩天被禁參選立法會外、多個「港獨」組織,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和「熱普城」的參選人,仍未獲選舉主任確認參選資格。陳浩天早前報名參選新界西直選,其餘已報名的名單包括陳恒鑌、梁志祥、麥美娟、田北辰、何君堯、黃俊傑、馮檢基、周永勤、黃潤達、朱凱迪、郭家麒、尹兆堅、黃浩銘,李卓人、湯詠芝、張慧晶、高志輝、鄭松泰、中出羊子、呂智恆及鄺官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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