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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三人就確認書提司法覆核 高院拒緊急審理

時間:2016-07-28 03:15:35來源:大公網

  圖:提出司法覆核的本民前梁天琦(從左至右)、社民連吳文遠、陳德章三人昨日離開香港高院後接受傳媒採訪/法新社

  【大公報記者 鄧 滔】九月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將於明日結束,選舉管理委員會就對參選人的要求,於本月中發出聲明,要求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以確認他們「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但表明會參選九龍西直選的社民連吳文遠,和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直選的本民前梁天琦等人,因不滿有關決定,日前(25日)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緊急審理申請。高等法院昨日緊急開庭進行指示聆訊,討論案件是否有需要緊急處理,但法官認為案件無急切性,不必在本周五(29日)提名期滿前審理,故拒絕緊急審理申請。案件排期再訊。  

  代表選管會一方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昨日反對有關申請。莫陳詞時指出,選舉已經開始,現時司法介入將造成延誤,故應留待日後的選舉呈請,才再作處理。莫又認為,申請人一方所提出理據存政治偏見,及不夠中立。而代表申請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則稱,案件牽涉公眾利益,不但會影響公眾對選舉制度的信心,更會影響公眾對選管會的期望。李柱銘又認為,即使申請人於選舉後,提出選舉呈請並成功,結果亦已無可挽回。

  兩案的申請人為,梁天琦(25歲),吳文遠(39歲)及陳德章(27歲),他們早前透過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潘熙撰寫入稟狀,要求法庭頒令,中止選舉委員會於2016年7月14日頒布的參選人「確認書」。

  法官認為並無迫切性

  法官區慶祥聽取雙方陳詞後,一度休庭20分鐘以考慮判決。區官裁決時引述案例,指法庭要保護選舉程序的健全運作,故不能接納選舉中提出的司法挑戰。法官又同意,選管會讓參選人在不簽署確認書的情況下交提名表的安排,指若選舉主任接納梁天琦成為候選人,就不會對他不公平。而縱使選舉主任不接納梁的參選資格,他亦可就此提出選舉呈請,故區官不認為如申請人一方所指是「無可挽回」的結果,因此不認為有迫切性開庭審理,決定不會在本周五提名期結束前處理。

  另外,法官又指示申請人與選管會商議時間表,再擇日審理有關司法覆核許可。

  梁天琦「死線」延今午前

  梁天琦昨日在庭外表示,會以一晚時間深思是否決定簽署確認書,又指上周六收到選委會的電郵時,已有退選的想法。另外,梁於審訊前曾在其社交網站稱,已獲得選舉主任批准延遲交代 「港獨」立場,答覆期限延長至今日上午11時。另一申請人吳文遠則表示,社民聯副主席陳德章已決定放棄參選九龍西選舉,並重申社民聯不會簽署確認書。

  選管會:確保選舉公平

  選管會回應《大公報》查詢,表示得悉法庭的判決,並會繼續按照相關法例,確保立法會選舉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已報名參選新界東直選的名單還有:民建聯葛珮帆、民建聯陳克勤、工聯會鄧家彪、新民黨容海恩、自由黨李梓敬、獨立方國珊、民主黨林卓廷、公民黨楊岳橋、工黨張超雄、新民主同盟范國威、獨立侯志強、社民連梁國雄、人民力量陳志全、民主思路麥嘉晉、獨立廖添誠、香港復興會陳雲、獨立陳玉娥及正義聯盟李偲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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