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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闖政總罪成 押下月判

時間:2016-07-21 14:02:00來源:大公網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闖政總罪成 押下月判

(左起)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闖政總罪成。記者 林良堅 攝

  大公網7月21日訊(記者鄧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涉嫌於前年九月,衝入政府總部公民廣場,三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罪,合共四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裁決,黃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不成立,參與非法集會罪則罪成;羅則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而周亦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裁判官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各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及感化報告,其間他們繼續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

  被告依次為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19歲)、學聯秘書長羅冠聰(23歲)和前秘書長周永康(25歲),羅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周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會」;黃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一項「參與非法集會」罪。案情指,他們於2014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在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參與非法集會,並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侮辱性或挑撥性行為,意圖破壞及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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