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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頒令禁港大錄音外泄

時間:2016-07-09 03:15:06來源:大公網

  圖:港大校委會議錄音外泄風波,高院昨頒令,永久禁止流出相關會議內容\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香港大學去年十月發生校務委員會會議保密內容錄音外泄風波,校方事後入稟法庭申領禁制令,永久阻止任何人再泄露會議內容。案件早前於高等法院審理後,高院昨日頒下正式禁制令,永久禁止流出相關會議內容,以保障校委會的利益。高院又裁定,與訟的香港記者協會需支付堂費。

  高等法院昨日頒下正式禁制令,指為了保障大學的利益及保密性,禁止利用、發布及公開相關校委會會議內容,即去年6月30日至10月30日的會議內容,但早前商台播放的兩段錄音,以及當時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向外披露的會議內容,則不受限制。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會議內容明顯是大學機密,校委會保密制是為保護港大機構及商業秘密。如果沒有保密機制,會影響校委會成員在會議中表達的自由。法官又指公眾利益有限制,不能撇除於保密制之外,裁定有必要就校委會會議錄音頒布永久禁制令。

  港大校委會於去年9月29日會議中否決任命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一職。其後,十月底有人於商業電台和網上討論區發放懷疑是時任委員李國章和紀文鳳在閉門會議的發言。

  時任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遂申請禁制令,要求高等法院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披露使用、發布和披露校委會資料及會議內容。及後,公開首段錄音的商台,與港大達成和解,記協則加入訴訟反對禁制令。

  除9月29日港委會會議討論是否任命陳文敏為副校長內容已外泄,港大亦要求禁止公開校委會其他會議,討論包括捐款、員工薪酬調整、港大深圳醫院計劃的財務、核數報告建議等,全屬機密資料。

  港大歡迎法庭裁決

  記協昨發表聲明表示,感到遺憾及極度失望,認為裁決將削弱新聞自由。聲明提及,任何對新聞自由的限制,只有在絕對需要及合理情況下才可施加。

  記協認為,大部分校委會會議內容已外泄,港大提出要保障校委會討論自由及未來運作是不足以支持港大申請「範圍廣泛且嚴苛」的禁制令。記協又認為,港大作為公共機構應公開行事,讓公眾及傳媒檢視。

  香港大學發言人表示,「香港大學歡迎法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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