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7月4日訊(記者張月琪)立法會人事編制事務委員會結束本屆會期最後一次會議,會議通過了將兩個項目,提交財委會審議,包括開設一個社署助理署長的編外職位,以及規劃署開設一個總城市規劃師的編外職位申請,惟由於會議因時間不足,仍有兩項議程未能表決,需留待新一屆立法會再表決。
立法會通過將規劃署開設一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的申請,提交財委會審議,職位為期三年,負責加強支援城規會秘書處,及處理與城規會相關的司法覆核等事宜。多名議員認為,署方應先檢討近年司法覆核個案增加,是否規劃及處理申請的機制出現問題;亦有議員關注,部分爭議大的發展計劃已陸續上馬,之後司法覆核的數目會減少,是否仍有需要開設新職位。
規劃署副署長李啟榮指,目前積壓29宗司法覆核案件需要處理,自從城規會條例零五年修訂後,規劃申請及司法覆核個案亦隨之增加,部分來自發展商。發展局表示,目前未考慮檢討城規條例,因為涉及範圍廣泛,部分重要議題亦未有共識。
委員會又討論,在社會福利署開設一個助理署長編外職位,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規管科」,建議最終在17人贊成、4人反對下獲得通過。人事編制事務委員會結束本屆會期最後一次會議,仍有兩項議程未能表決,包括警務處申請開設一個領導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的總警司職位,以及重編一個禮賓處處長職位。政府需要在下屆立法會重新申請,重新審議。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在會後說,預料有關總警司職位項目,會有很多議員表達意見,即使加會亦難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