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四名男女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洗黑錢逾18億元。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處理轉介至高等法院的法律文件。案件暫定在7月29日再提訊。被告等人各獲准以100萬元現金及人事十萬元保釋外出。
本案首被告吳麗沙涉嫌處理當中九億港元,金額最多。其餘三人就處理1.5億至七億元不等。在轉換貨幣中,各被告均曾與一名稱為“容姨”的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