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一如所料,反對派議員又在會上使出一切花招「拉布」,企圖阻延草案的三讀和通過。
結果,昨日一整天會議時間,到晚上八時休會,會議還停留在反對派提出的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月台工程「短筋」事件以至什麼聯合國制裁問題的「中止待續」議案上,前後已消耗掉五個多小時。看來,梁君彥主席「一地兩檢」辯論三十六小時的決定正面對嚴峻挑戰。
事實是,面對反對派的無理阻撓,即使梁君彥主席決定明日就要完成三讀辯論並付諸表決,也不為過;因為「一地兩檢」並不是什麼新問題,條例草案也不是昨日才提上立法會,根據立會紀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在委員會審議階段已先後開了十九次會、進行過六十四小時的辯論,反對派還有什麼可以抗議的?前面六十四小時,加上眼前三十六小時,合起來足足就是一百個小時,還有什麼不夠的?
而更重要的是,這些反對派議員,就是為了阻撓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和兩地融合,才在高鐵和「一地兩檢」問題上大做反面文章,再給他們一百個小時,他們要講的還不就是什麼「割地喪權」、「司法獨立蕩然無存」等讕言,還會有什麼新意或稍為有意義的發言?
因此,立法會職權需要尊重,尊貴議員的發言權也無人可以剝奪,但為全港市民利益、為「一地兩檢」和高鐵如期九月通車,特區政府有必要在關鍵時刻再一次把大是大非向市民說清楚,堅守依法施政原則。
按照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是監督和協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機關,立法是其職能和責任,不能任由反對派議員「失職違法」。「一地兩檢」必須在三十六小時辯論後得到通過、完成立法,不能阻住地球轉,不能阻住高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