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章 > 正文

證監尋求撤邱達根等前高管資格

時間:2018-04-11 03:15:47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王嘉傑報道:證監會公布,針對遠東控股國際(00036)前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根作出取消資格令,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證監會的行動源於對遠東的一項調查,發現遠東於2007年,曾將合共6100萬元由該公司的銀行戶口轉至時任主席邱德根,即邱達根及邱達偉先父的個人銀行帳戶,據稱是用作代表遠東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

  證監會表示,邱達根、邱達偉及時任財務總監呂鴻光在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曾以涉及作出虧空、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經營或處理遠東的業務或事務,以致遠東的股東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所有資料,並且對遠東的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

  未經董事會批准轉移資金

  證監會具體指出,遠東控股將6100萬元的銀行戶口轉至時任主席邱德根時,未有取得遠東董事會的事先批准,亦未有確保就上述轉帳、透過董事會主席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以及遠東與董事會主席之間在獲配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及損益方面的分配安排妥為訂立協議和備存文件紀錄,因而違反了其對該公司的受信責任。

  證監會還表示,6100萬元中,公司未有將金額約為5920萬元的餘款及時退還予遠東,以及沒有在2007年年報中將該筆6100萬元的款項披露為「應收董事款項」,而該等轉帳的實際用途是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而非向董事會主席提供貸款。呂鴻光在批准上述轉帳時未有以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而且他與邱達根均未有就將該筆未用餘款保存在董事會主席的銀行帳戶內的安排,根據《上市規則》取得所需的股東批准及作出所需的披露。

  最後,邱達根、邱達偉及呂鴻光於2008年4月才就2006年12月29日的董事會會議補製紀錄,令其看來顯示出董事會已決議由2007年1月1日起委任董事會主席的私人助理擔任遠東的「高級投資經理」,以處理該公司的投資項目,但事實上該項委任並非真實。該份會議紀錄是涉嫌用來加強或支持遠東就上述轉帳所作的解釋。

  邱達根、邱達偉及呂鴻光早於2012年,因該筆轉帳6100萬元轉移至邱德根私人戶口,而被控串謀詐騙、盜竊和優待董事交易等10項交替控罪。不過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惟當時法官表示,就邱達根稱從沒想到公司資金轉移需要董事局授權,令人驚奇,並會就其公司管理問題通知證監會。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