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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荒謬的「筍工」\博梁

時間:2017-09-05 03:15:45來源:大公網

  猶記得幾年前粗口教師林慧思事件中,香江健筆屈穎妍小姐曾寫下《筍工》一文,文內以一句「孭着一個民主招牌,你就可以所向披靡,無人敢炒」,完美秒殺了「放了幾個月病假白支薪水的林老師」,堪稱大快人心。然而,如此的教育界「筍工」原來沒有最荒謬,還有更荒謬。

  不是嗎?身為法律系教師,不論如何教、教什麼,但大前提就是不能脫離法治的原則對吧?但請看看戴耀廷,身為香江第一學府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他到底在教什麼?他在教學生違法「佔領中環」,他在教學生如何干預立法會選舉,他在教學生如何公然向特首施壓,不准對侮辱宣誓的議員提出司法覆核,他在教……說到底,他在帶頭教人違法!

  日前何君堯議員發動網上聯署,要求港大和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辭退戴耀廷。李國章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卻說,校委會沒有權力解僱教職員,要由校長處理,這個解釋,我們接受。但他卻同時表示:「如果他(戴耀廷)沒有犯罪,有不同意見、政治背景,我們完全不會干預,這是大學的自由。」這樣的說法就令人非常吃驚了。

  中文教師,教的當然是中文,數學教師,教的當然是數學,我們從來沒聽過中文教師不懂中文,又或是數學教師不懂數學。那麼,法律系副教授,教的不應該正正是法律嗎?但戴耀廷在教什麼?他在教學生違法、教學生犯罪!他表面是懂法律,實則卻不然。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就雙學三人衝擊政總東翼前地案的判詞是這樣寫的:「……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

  當上訴庭副庭長也如是說的時候,這還不是戴耀廷這位「有識之士」不懂教法律的最強烈證據嗎?戴耀廷是否有罪,我們不敢說,但他無疑已失去為人師表的資格,整件事單純是李國章口中的「不同意見」和「不同政治背景」嗎?除了筆者以外,相信最起碼那為數八萬左右的聯署要求辭退戴耀廷的各界人士,也實在無法苟同。

  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也好,校長馬斐森也罷,希望你們明白,辭退戴耀廷,非但不是干預大學的學術自由,而是為了確保整間大學的學術不受損害。可以說,對戴耀廷作出適切行動,是你們的職責所在。

  粗口教師「放了幾個月病假白支薪水」固然是「筍工」,但正面一點看,最起碼失去荼毒學子的機會。但如果教人違法的副教授還可以繼續教法律,這樣的「筍工」,恐怕就只有香港這個畸形環境才獨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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