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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可行的和諧之路/楊 堅

時間:2017-05-01 03:15:26來源:大公網

  本欄以「政情觀察」為名,本應上周評論民主黨主席胡志偉關於「特赦」推進「大和解」的建議(簡稱「特赦論」),沒有那樣做,不是因為該建議「短命」,而是因為不同政治派別都以該建議不可行而群起攻擊之,鮮有人肯定其中的積極意義。

  坦率地說,建議「特赦」所有參與「佔中」人士以及涉及該事件的若干警員的刑事責任,以推動香港政治「大和解」的主張,從一個角度看是「粗疏」,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則是「大膽」。在人類歷史上,任何一個國家(地區)的任何一個具轉折意義的變遷,都需要「大膽」的舉措。當然,這一類舉措成功與否,取決於客觀條件。

  假如下任行政長官擁有客觀條件宣布「特赦」而把香港兩大政治陣營對抗的一頁翻過去,從此香港社會走向和諧,那麼,不僅法治不會被犧牲,恰恰相反,會得到進一步鞏固。「特赦論」之不可行,是因為它不具備成功的客觀條件。

  擱置政治爭拗是第一步

  民主黨現任主席的「特赦論」,從面世到夭折是在4月18日一天之內。無獨有偶,約四年前,2013年4月10日,媒體報道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提出關於普選行政長官的建議,翌日,4月11日,李柱銘宣布收回其建議,也是一個「短命」的行動。今天,把這兩個「短命」行動聯繫起來看,有助於理解香港社會走向和諧需要什麼條件。

  四年前李柱銘的建議是,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時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組成辦法,提名委員會採取「機構提名」(即集體提名)方式,但是,要求中央允許取得最高提名票的首五人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

  四年前,尚未產生主張「本土自決」或「港獨」的本土激進分離勢力,但是「泛民」已被「公民提名」所捆綁。李柱銘的建議遭「泛民」兩大政治團體民主黨和公民黨否定,也被「泛民」更廣泛的組合真普選聯盟拒絕。他不得不公開宣布收回,並承認方案非常保守,不符合「普及而平等」原則,向「泛民」道歉。

  「形勢比人強」。當反對派為激進主義所主導時,任何謀求政治妥協的主張都不可能轉化為政治行動。假如四年前,反對派接受李柱銘的建議,那麼,不僅「佔中」不會發生,而且,2017年第五任行政長官可能由普選產生。

  今天的情形一樣。「特赦」是現代法治的一個環節,稱為「特赦」,說明它是一種特殊法律行為,不具有常規性;也因此,特赦必定具有政治意義,無論被特赦者是否政治人物以及是否因為政治行為而犯罪。

  值得重視的是,「泛民」兩大政治團體民主黨和公民黨否定「特赦論」有兩個重要理由。一是它褻瀆「佔中」者「公民抗命」的道德情操,一是它迴避香港政治分裂的根源在於沒有「真普選」,與四年前這兩個政治團體否定李柱銘建議的激進主義一脈相承。

  然而,四年前李柱銘提出其普選行政長官建議時,已不是民主黨領導成員。而今,胡志偉是民主黨主席,對其「特赦論」曾給以呼應的楊岳橋是公民黨現任黨魁,反映「泛民」兩大政治團體的新領導者都有謀求政治妥協的意願,卻得不到兩個政治團體元老和主要骨幹的認同。

  因此,香港社會走向和諧的第一步,不是立即實行某種政治妥協的方案,而是擱置政治爭拗。擱置政治爭拗不易為,但是,任何謀求政治妥協的方案更是缺乏實行的客觀條件。

  首先,即使民主黨表示願意對新任行政長官採取「觀察」的態度,但是,「泛民」其他政治團體尚無類似表示,遑論本土激進分離勢力。

  其次,包括民主黨成員在內的二十二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在3月31日所發表的聯合聲明,對新任行政長官提出五大要求,其中,要求中央收回2014年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以及要求撇開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框架重啟關於普選行政長官的政改,是不可能做政治妥協基礎的。

  盡快解決經濟民生難題

  再次,卻決非次要的是,香港社會撕裂的主要原因固然是政治矛盾,但相當程度上也與經濟民生深層次問題相關。擱置無法妥協的政治爭拗,聚集香港社會各界精力,盡快解決經濟民生難題,對促進社會和諧有百利而無一害。

  有一種觀點:解決經濟民生難題不可能脫離政治。誠然,但這與糾纏政治爭拗不可同日而語。

  政治爭拗是指糾纏「真普選」。解決經濟民生難題,涉及的政治是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改善關係。媒體應當做促進者,比較哪一個政治團體關於經濟民生的政策主張切合香港實際,比較哪一個政治團體在立法會支持切實可行的政策議案有利於解決經濟民生難題,引導香港選民(居民)做正確選擇。反對派不肯放棄政治爭拗的原因之一,是擔心喪失政治話語。事實上,以經濟民生難題的政策主張取代「真普選」成為政治話語,有助於反對派打消這一方面顧慮。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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