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阿里及騰訊等互聯網巨頭簽署反壟斷自律公約。
內地互聯網持續加強「反壟斷」的意識,阿里巴巴(09988)、騰訊(00700)、字節跳動、京東(09618)、小米(01810)等33家互聯網企業,簽署《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反壟斷自律公約》,承諾積極推進行業自律,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大公報記者 李清心
以「新階段、新理念、新格局─互聯網引領數字經濟新發展」為主題的中國互聯網大會上,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識產權中心聯合多家互聯網企業,針對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相關問題展開調研,擬定《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反壟斷自律公約》。
該《公約》由總則、基本原則、自律內容、公約執行、附則等五個章節組成,合共14項條款,主要號召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在發展過程中,堅守市場公平競爭秩序、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自主創新。
創造良好行業競爭環境
同時,倡議各互聯網企業應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從維護國家和行業整體利益出發,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共同創造良好行業競爭環境。
首批簽署《公約》的33家互聯網企業包括阿里巴巴及關聯公司螞蟻集團、騰訊、小米、京東、網易(09999)、華為、搜狗、字節跳動、商湯科技、百度(09888)、滴滴母企小桔科技等。
該批互聯網企業承諾,不與其他互聯網平台經營者達成和實施壟斷協議,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互聯網平台經營者,不從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相關行為,互聯網平台經營者將依法開展投資併購活動,保持資本正常有序的擴張,避免實施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集中等等。
保持資本正常有序擴張
其中,在壟斷協議層面,規定具有競爭關係的互聯網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平台規則等形式,達成固定價格、分割市場、聯合抵制交易等橫向壟斷協議。
在中國互聯網大會上,騰訊微信法務副總監梁博文發表題為「微信平台的合規治理」的主題演講,介紹微信平台應對不同使用場景的合規路徑,以及透過不同方式進行平台治理的規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