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物業過程中,置業人士須注意委託律師處理相關法律事宜的程序及其重要性,否則可能影響物業成交及日後買賣。
買賣雙方在決定物業買賣價後,便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合約中列明買賣雙方同意事項,如成交期、雙方須履行的責任等。其後由賣方律師草擬正式的買賣合約,合約中會詳細列明各協議的條款及具體細節,並須由買賣雙方律師確認。除此以外,在買賣過程中涉及的款項,一般會由律師代為處理,包括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所繳付的加付訂金、印花稅及物業成交日的買賣金額餘款,律師有責任於指定日期處理有關款項。
若置業人士已申請按揭貸款,買方律師將代表買家收取放款銀行按揭貸款,並交往賣方律師樓。同時,買方律師亦代表放款銀行處理按揭契約事宜。律師會向買家說明銀行在按揭貸款中的條款,包括借款人、業主及擔保人所須履行的責任及違反條款的後果,另外亦會準備按揭契約及其他的註冊文件。物業成交後,相關的契約及文件須在一個月內交往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
須注意的是,如果律師未能發現當中涉及的業權及物業問題,將來新業主便有可能需要承擔當中的責任,或會影響日後買賣。因此,有意置業的人士在選擇律師時,應宜先行向銀行查詢認可的律師資料,並作出比較。 (作者為花旗銀行零售銀行業務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