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現時按保計劃之樓價上限為600萬元,一般以合約上的成交價是否超出這個上限為準,準買家需要清楚了解相關條款
(文接5月27日A13版)
上期提及物業網站上載的招標成交價一般就是發展商接納的買家投標價,當中並未扣除發展商提供的折扣、回贈及優惠,故此招標成交價並非買家實質支付的價錢。雖然銷監局已提醒發展商須將新盤成交的所有相關折扣、贈品、財務優惠等一一列明,發展商亦已於成交紀錄冊的附註列明所涉及之優惠項目,但由於附註未必直接列明折扣率、回贈幅度,準買家需要自行找回相關條款內容逐一計算,對於了解招標單位的真正售價,仍甚有難度。
投標要約一經接納達成了買賣交易,合約上的價錢亦就是投標價,並未扣除涉及之折扣、回贈優惠,這方面對於準備透過按揭保險計劃申請高成數按揭的買家,或有可能構成影響。
現時按保計劃之樓價上限為600萬元,一般以合約上的成交價是否超出這個上限為準,假設招標合約上的樓價是720萬元,扣除折扣、回贈優惠共20%後,淨樓價實為576萬元,但由於合約價已超出600萬元按保樓價上限,即使買家實質上只以576萬元買入單位,卻仍不可以透過按保計劃申請八成按揭;買家可申請的按揭成數僅高達淨樓價計之六成,即345.6萬元。若然有關單位轉以開售形式出售,合約上的成交價一般已根據支付條款扣除折扣,買家便可依據合約上顯示之576萬元申請八成按保計劃,首期可由230.4萬元降為115.2萬元。
但留意,銀行最終可批出之按揭成數,以樓價扣除所有涉及之折扣、回贈之淨樓價計算,若合約價仍有未扣除之優惠,例如是完成交易後才提供的回贈、津貼等,銀行亦需再於合約價上減去尚未扣除之優惠等同金額,得出淨樓價計算實質按揭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