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月底,同事朋友聚餐總是「哀嚎遍野」,大家都說月頭出糧交家用,還卡數,之後開始「手緊」,期盼遙遙無期的下一次發工資。未婚未育還單身的我總是被羨慕,賺錢自己花,用粵語講就是「搵錢買花戴」,這與我所理解的「經濟獨立」卻有着天淵之別。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是出自一位土生土長的老港男同事之口。那次在討論投資理財,我直言自己也算「月光族」,扣除在港生活的衣食住行開銷,不靠父母資助,只剩一些錢夠偶爾看電影或演出,稍微娛樂一下。那位男同事就問:「你不用給父母家用?」「沒有呀,父母要求我能養活自己就好。」我輕描淡寫地答道。「原來你是搵錢買花戴!真沒看出來。」他的語氣帶有點玩味說。「不給家用,沒在供養父母,我是很不孝順。」我有點哭笑不得。他半開玩笑又頗有深意:「你知就好。」
後來我才明白「搵錢買花戴」是形容女士賺錢用來打扮自己。其實,我算是一個消費觀念傳統的人,沒辦過信用卡,從未向別人借過錢,簡單來說就是「不花未來錢」。逢年過節我都會給父母親精心挑選禮物或發紅包,孝敬他們。之所以沒有固定給家用,父母認為我在外地工作打拚,不常回家,基本不產生日常的伙食費和「居家費」,可能這也是我的辯解吧。有時不得不感嘆女性的社會生存之艱難,經常被貼上各種標籤。「港女」就是其中一個以偏概全的標籤,典型的港女等於拜金。但我認識的多數港女憑一己之力在職場拚搏事業,在生活上與男士共同分擔經濟,同時又擔負生兒育女,照顧家庭的責任。
如今的女性多數經濟獨立,還能身兼多職以外,追求更高質量的生活,取悅自己,這應該沒有妨礙別人吧。「戴花」當然不限於打扮變美,在我看來,「花」是生活中為之一振的小確幸。如果力所能及,為何不讓自己開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