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創傷後遺症的症狀可能在事件發生後一段時間才出現
上次談及什麼是創傷後遺症以及它的一般症狀,今期續談。據專家表示,創傷後遺症的症狀可以分為四個主要類別,包括:
(1)感覺事件像重演一樣─有創傷後遺症的人會重複地感到創傷像重演般在腦海裏及記憶中出現,情況可以是回憶的閃回、幻覺和噩夢。當有某些事物讓患者想起那創傷的話,他們亦可能會感到很大壓力,如某些事件的紀念日或紀念儀式和活動。
(2)迴避─某些個案會迴避那些讓他們想起創傷的人、地方、思緒或情景。因而令某些個案會變得和親友疏離或隔絕,同時也可能對曾經享受的活動不再有興趣。
(3)容易受刺激或驚嚇─包括有比一般人大的情緒反應,不易和他人有情感上的連繫,如難以感受別人的愛或難以表達自己的愛意,不易入睡或熟睡,易怒,難集中精神做事,易受刺激或驚嚇;個別的個案可能會有攻擊性的行為或是摧毀與創傷經歷相關的事物。另外,亦有個案表示有身體上的不適,如血壓上升和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肌肉痠痛,出現嘔吐或腹瀉等情況。
(4)負面的認知想法及情緒─這是指負面的思想和情緒,例如對某人或事物的指責及疏離和對創傷事件的負面記憶。
除了成年人有機會患上創傷後遺症之外,年幼的兒童也會被診斷有這情況,他們的症狀可能會在其成長過程中看到,如有尿床或在語言和活動方面的發展有遲緩的情況出現。雖然我們有時會觀察到自己或身邊的親友、同事可能有創傷後遺症,但非專業的估計始終是不足夠的;要確定是否有此情況,就必須向有臨床經驗的精神科專業人士如精神科醫生或心理學家查詢並進行評估,讓有精神困擾的人士接受專業人士的診斷。
至於認知與感受上的負面情況,有些人會認為只要看事物正面些便會沒事。這種看法未免將情況看得太簡單了,當事人有創傷後遺症的症狀和反應,其實都是不由自主的。另外,個別當事人可能會在創傷發生後的幾個月至幾十年後,才有症狀出現,視乎某些情景觸發了他們有創傷的記憶。
人的記憶系統是很奧妙的,專家指:「創傷記憶有時候會被貯存在程序記憶(procedural memory)中,可能在當事人或其身邊的人做了某些特定動作時,觸發了其創傷後應激障礙。」某些有創傷後遺症的人士亦可能有自殺的想法和危機。專家認為,創傷後遺症是其中一種焦慮性失調,與一般的悲傷或創傷後的處理方法很不同,這種情況也可能和其他精神上的失調同時出現。若有兩種不同的精神上失調同時段出現的話,專家稱之為合併症(comorbidity),可能與創傷後遺症同時出現的失調包括:重度憂鬱、一般性焦慮失調、解離性身份疾患(多重人格障礙,DID)和各種成癮性(O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