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寫的「日記」,最有名的要算《狂人日記》了。這篇以「表現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別」著稱的小說,開創了一個文學新時代。除了小說《狂人日記》,魯迅還寫過《馬上日記》和《馬上支日記》。這兩種「日記」,都是雜感,前者是應劉半農之約為《世界日報》副刊而寫,後者則是為《語絲》而作。為什麼叫《馬上日記》呢?魯迅如此解釋:「一想到,就馬上寫下來,馬上寄出去,……如果寫不出,或者不能寫了,馬上就收場」。至於《馬上支日記》,則是因為「政黨會設支部,銀行會開支店,我就不會寫支日記的麼?……於是乎作支日記」。
魯迅寫的這幾種「日記」,都是「日記體」創作,皆非我們通常理解的「日記」。其實真正的「魯迅日記」是有的,從一九一二年五月五日,到一九三六年十月十八日,魯迅記了二十五年的日記,他的日記每年一本,除了一九二二年的那本遺失,共留下二十四本「魯迅日記」。
據說胡適因成名早,知道自己的日記將來會有人看,所以寫日記時,心中常想着「潛在讀者」。魯迅的日記則都是「寫給自己看的」,「寫的都是信札往來,銀錢收付」。看魯迅日記,確實如此,每天記事,常常就是一行,至長不過三、五行:「上午得范愛農信,九日自杭州發」(一九一二);「晴。上午往福民醫院為廣平作翻譯,並攜海嬰散步至午。得小山信,七月十五日柏林發」(一九三二);「晴。上午內山書店送來《西葡記》一本,三元三角。下午須藤先生來珍」(一九三六)。日常生活的流水賬式記錄,記事至簡,敘事極略,可以說是魯迅日記一以貫之的風格──當然這與魯迅的「日記觀」有關:「記上誰有來信,以便答覆,……學校的薪水,……必須有一筆賬,以便檢查」。就是這麼簡單。
不過許廣平並不這麼認為,她說魯迅日記「寫的大約是不大不小的事」。「太大了」,「防到文字獄發生時的不便」;「太小了」,「也不願意寫出」。經她這麼一說,想想似乎也有點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