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記者採訪永坤黃金的過程中,以康養為主業,推出投資電子產品委託租賃業務,聲稱轉租收益率最高達12%的山嶼海集團,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上海與杭州兩地警方立案偵查。這不禁讓人聯想起幾年前頻繁爆雷的P2P項目。以實體公司或門店作為信任基礎,遠超市盈率的高息承諾作為「誘餌」,再加上「拉人頭」高額返佣,從虛擬金融到實體黃金、電子產品,劇本還是相同的劇本,只是不同的投資受害者在前仆後繼。
以託管之名 避過規則
為何此類投資教訓總是不斷發生?有投資者告訴記者,是因為「輕信」,因為是親戚、好友、同學等介紹的,又看到有實體公司或門店,於是就信了。也有投資者承認是因為「貪婪」,當銀行利率進入「0字頭」時代,10%甚至更高的回報,似乎確實充滿誘惑,殊不知當你想獲得「利息」的時候,平台卻在打着你「本金」的主意。
「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作為投資決策第一責任人,投資者固然有其自身原因,但在金融監管方面是否也有缺失?非金機構不得開展黃金資產管理業務的規定早已出台,但永坤黃金仍以「託管」之名行資金池之實;民政部門對備案養老機構有監管權,山嶼海卻以「旅居服務」規避審查。
「生財有道」,投資者需擦亮眼睛,學會辨別真偽。監管部門也需創新監管方式、加強監管力度,讓普通人的錢袋子更安全有保障,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