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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委託律師辦理添保障 指定按揭收款人免挪用

時間:2022-10-10 04:23:58來源:大公报

  圖:內地已為二手樓買賣作出相關法例規管,但交易程序仍有改善空間。

  大灣區樓市資深分析師李海文認為,代持人騙局是詐騙團夥利用目前內地二手住宅買賣交易的漏洞進行,因此一般小業主並不容易防範。他建議採用本港的二手住宅買賣交易流程,即由買賣雙方律師樓負責處理交易事項,完成手續後將買家款項及按揭支付給業主,此法將使代持人騙局較難實施。

  目前內地交易二手樓,於簽署買賣合同後,買家就可以去申請按揭,但貸款人向銀行申請並得到銀行同意下,可將按揭貸款轉到第三方銀行賬戶,而非直接打到賣家賬戶,形成一大漏洞,給予詐騙團夥有機可乘。

  李海文指出,其實內地早已為二手樓買賣交易作出相關法例規管,但在交易程序上仍有改善空間。如現時業主未收齊全數房款,地產代理已可通知業主提供不動產權證書辦理過戶手續。為避免風險,業主也可要求在買賣合同上註明,房款全數未收齊前不能將物業過戶給買家,但相對地,作為買家,則會擔心房款全數支付後,業主不配合辦理過戶,形成互不信任的「死循環」。

  所以,李海文建議,將買賣程序交由雙方律師樓負責辦理,銀行按揭貸款亦不可給予第三方。當完成交易手續後,仿效香港金管局新實行的《新物業交易支付安排》,將交易款項由銀行直接與銀行對數,完成所有登記後才讓物業轉至新買家名下,屆時買家除非夥同律師樓一起行騙,否則較難做手腳。

  優化徵信平台 防非法貸款

  此外,李海文指出,由於內地目前只有本人及銀行可以查閱徵信報告,若人行可以建立有效機制,要求貸款者申請貸款時,需填寫或授權該貸款機構查核貸款者徵信並作記錄,如此當發現有人的徵信報告在短期內不停被查閱,在邏輯上反映該人有機會不停貸款,銀行可以提高警覺。若同時引入徵信級別加減機制,相信可減少詐騙團夥利用時間差不停貸款的機會。

  目前而言,李海文認為業主賣樓時可以循數個渠道防範,如買家在支付首期後,聲稱尾款不會做按揭,而是分期或數個月後才一筆過支付,此類買家即要小心。業主可要求買家承做按揭,並出具銀行《同意貸款意向書》(同貸書),以證明貸款方通過銀行獲得貸款資格。最重要是確保銀行貸款合同上註明貸款資金直接進入業主戶口。不過,「在銀行貸款資金未批出之前,貸款者都可以隨時向銀行提出暫停申請,所以不是百分百安全」,李海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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