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援助金額:一筆過10000元
2. 申請時間:3月23日 - 4月12日
3. 申請資格
•年滿18歲且持有效香港身份證,並在2021年10月1日後通常居於香港。
•曾在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港工作至少一個月,月入介乎2700至30000元。
•提交申請前至少連續30日(包括提交申請當日)沒有就業。
•受僱於第599F章表列處所*,受限於社交距離措施而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
4. 需提交資料
•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或自僱人士:網上申請表、失業或停工證明(可提交個人申述書)。
•無強積金戶口的人:網上申請表、失業前的收入或工作證明、失業或停工證明(可提交個人申述書)。
5. 收款賬戶
•自動轉至申請人的銀行戶口。
•曾在「現金發放計劃」下成功獲10000元的人,資助金將透過同一銀行賬戶發放。
•未登記「現金發放計劃」或該戶口已不適用,申請時須提供身份證副本、收款銀行賬戶號碼、銀行月結單及存摺等其他證明文件。
6. 查詢
•申請網站:https://www.tur.gov.hk/zh/
•熱線:1836-128
*表列處所包括遊戲機中心、健身中心、公眾娛樂場所、美容院、卡拉OK場所、麻將天九耍樂處所、泳池、浴室、遊樂場所、派對房間、夜店或夜總會、按摩院、體育處所,以及須要關閉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如酒吧等。
\資料來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