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廣池審理鍾翰林「分裂國家」一案,判決之前遭到多番恐嚇,兩者難道是巧合?鍾翰林與外國勢力關係密切,去年10月就曾試圖跑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而在他判決之前一周,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還專門點名陳廣池等法官,作出政治上的威脅。鍾翰林、美國、法官、恐嚇信,這一系列事件,難道通通都是巧合?
威脅恐嚇法官,從2019年以來屢屢發生,絕大多數都涉及黑暴案件的相關案件。在這類案件審理期間恐嚇法官,無非兩個目的:一是要通過威脅來達到影響法官判決的目的,二是要以這種恐嚇手段去達到政治目的。但與以往恐嚇信是在判決之後發出不同的是,此次事件竟然是在法官作出判決之前,暴徒赤裸裸的恐嚇,已到了猖狂地步。
美委員會剛點名威脅法官
昨日,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審理「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一案,並就其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兩罪監禁43個月。判決期間,陳廣池法官在庭上表示,早前收到電話滋擾,但他再於上周接獲暴力恐嚇。
顯而易見,恐嚇信是針對陳廣池的判決而來,目的無非是要威脅他不要判處當事人有罪。而由於鍾翰林涉及的是香港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重罪,針對這一宗案件的恐嚇,也就不是普通人的發洩不滿,而是有着顯而易見的政治意圖。那麼,發出恐嚇信及其背後的政治勢力到底是誰?
去年10月27日,鍾翰林嘗試跑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失敗後被香港特區警方拘捕。美國當局事後發聲明,試圖撇清關係,但鍾翰林不去英國、法國、德國駐港總領事館,偏偏要去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這不已從側面說明了問題?
更巧合的是,在鍾翰林尋求美國庇護失敗的一年零一個月之後,同時也是鍾翰林案件判決前的一星期,11月17日,美國「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高調發表年度報告,整份報告重點攻擊香港司法獨立,抹黑法官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公正性。這份報告稱,司法機構在國安法下不再可靠公正,又稱當中因為國安法鞏固中央決定「哪個法官在哪個司法管轄區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權利,「幾乎確保了中共傾向的結果」云云。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罕有地點名多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包括法官陳廣池、裁判官蘇惠德、法官林文瀚。這份報告儘管打着「美中關係」的名號,但何異於一封針對法官的恐嚇文件?而在報告公布之後沒多久,陳官就收到了更直接的人身安全恐嚇,如果說兩者沒有關係,又有多少人相信?
針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法官並非唯一一個,事實上,過去已發生了多起案件。例如,今年7月17日,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罪名成立後,司法機構就收到電話滋擾及恐嚇。據報道,接獲恐嚇電話的,是唐案指定法官之一的杜麗冰,其辦公室職員接獲由法院總機轉來的電話,對方指罵杜是「狗官」,揚言要放炸彈和人肉炸彈襲擊杜官;另又聲言會斬死同案另外兩名法官彭寶琴和陳嘉信。
又比如,去年12月3日,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接獲恐嚇電話,而他當日正是拒絕了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詐騙案的保釋申請,之前也曾處理唐英傑案。再比如,法官胡雅文在5月28日就去年「10.1」遊行非法集結案判刑後,其辦公室收到數個恐嚇電話。上述案件至今未有人被捕。
一宗恐嚇案或許是偶然,但每一宗皆然,就不是偶然或巧合所能解釋的。這是政治惡勢力指使在香港的代理人,以卑劣手段試圖影響法官判決,這是對司法獨立的赤裸裸威脅,這是對文明社會的威脅,絕不能接受。
國安法官遭恐嚇絕非個例
司法機構昨日表示,高度關注司法人員遭到恐嚇的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司法機構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嚴厲譴責;而且基本法訂明,本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美國當局傾其一切力量發動港版「顏色革命」,結果都以慘敗告終,更何況是如今這種下三濫手段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意圖,試問有成功的可能嗎?
還是陳廣池法官昨日講得好,全世界的法官均會嚴厲譴責任何恐嚇司法人員的舉動,犯案者行為可恥、可悲及可笑,破壞幾代香港人辛苦建立並引以為傲的司法制度;犯案者根本不愛香港,否則不會「拆自己屋」。他並呼籲犯案者被捕後「唔好戴頭盔,夠膽做夠膽認,先係有種嘅中國人」。
對法官發出恐嚇信,唯一的作用不是令法官改判,而是證明法官判得無比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