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太陽花」佔領「立法院」時以椅子堵塞議場門口\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2014年台灣「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上月31日審結,首度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將被起訴的22人判決無罪。根據旺旺中時民調公司所做的民調,高達40%民眾不認同無罪判決,僅29%表示認同。有律師批評指,判決中援引的「公民不服從」原則並沒有法律依據,貿然引用,恐將破壞法的安定性。
據《中國時報》1日報道,這項在判決結果出爐後進行的調查顯示,20至29歲認同判無罪者,比例近4成,30至39歲認同和不認同的差距,在誤差範圍內;而代表社會中間力量的40至49歲,以近6成比例否定無罪判決,50至59歲者不認同的比例也達到43.6%。
60歲以上者,有47%的人未表態,顯得相對事不關己。由於60歲以上佔此次調查年齡層的比例最高,他們近半數不表態,是此次不認同比例未能過半的主因。
民眾不認同判決高於認同
以學歷來看,不論是什麼學歷,不認同判決無罪的比例都高於認同者,尤其是專科學歷者,不認同比例達57.6%。
以地區來看,台灣6大地理區塊都是不認同的比例較認同比例為高,尤其是桃園、新竹、苗栗,及台中、宜蘭、花蓮、台東等地區,不認同比例明顯較高。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律師許文彬投書《中國時報》認為,「公民不服從」原則並沒有法律依據,也非《刑法》規定之阻卻違法事由,貿然引用,恐將破壞法的安定性,也違反人民法律感情。
許文彬強調,如果法官認為被告行為可以被原諒,值得被原諒,就應依法判處免刑,而非判決無罪,以「公民不服從」作無罪理由,社會上一般民眾恐難接受。
《聯合報》1日的社論質疑,若說太陽花的陳抗有正當性及社會貢獻,則退休警消抗議年金改革,難道不具正當性及社會貢獻?太陽花陳抗,被法院肯定為「公民不服從」,退休警察陳抗,卻被官員在網上臭罵。文章認為,民進黨將「太陽花學運」抬捧成一場民主聖戰,如今卻用刀片拒馬來抵制其他陳抗。
《中國時報》的一篇評論文章指出,「太陽花學運」判決的同一天,台北地方法院對去年政大學生抗議納保爭議,在教育部官員頭上捏碎雞蛋一案,卻依侮辱公務員判拘役20天;若依太陽花無罪理由,政大學生如上訴主張「公民不服從」,高院是否也應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