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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政道/立法規管網約車 探討各方共贏方案\何敬康

時間:2025-07-17 05:02:16來源:大公报

  特區政府7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立法建議》,為推動網約車合法化踏出了關鍵一步。過去十多年,網約車一直在香港非法經營,但無可否認的是市民對網約車服務的需求殷切,另一方面的士業界多年來認為網約車蠶食其生存空間。此次特區政府提出的建議框架吸收了各方意見,未來各界繼續集思廣益,共同推動出台更加完善的政策。

  我認為網約車合法化的關鍵,是要得出一個乘客安全受保障、的士車主和網約車平台公司接受、的士和平台司機「搵到食」的共贏方案,這才是社會的最大利益,及解決多年來網約車營運爭議的最佳方法。

  根據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網約車平台、平台司機和網約車都必須領牌,我贊同平台、司機和車輛均需領牌的建議,此舉可同時處理目前平台和司機繳納稅款、防止非香港居民擔任平台司機,以及沒有購買第三者保險等問題。我建議,當局日後正式制訂規管網約車的法例時,應對容許無領牌司機和車輛載客的平台作出嚴厲處分,嚴重違規的平台更可以註銷牌照,同時也應該加強無牌網約車車主和司機的罰則,以收阻嚇作用。

  當局暫時未有公布網約車的發牌數字,我建議相關部門及早公布釐定網約車發牌數目的準則,並考慮與目前正營運的網約車平台商討,由對方提供已在平台登記的網約車數量、不同時段司機上線數目等資料。雖然目前網約車的營運仍未合法,但畢竟平台運作已久,相關數據能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對釐定網約車發牌數目有較大的參考作用。倘若發牌數目不符合市場需要,或會衍生「叫車難」等問題。另外,發牌時有關部門需確保發牌申請公平公正公開,以免發生亂象。

  另一點需要留意的是,未來「點到點」運輸政策依然是以的士為主導,網約車擔當輔助角色。事實上,現時有不少網約車司機並非全職,而是在空餘時間「揸返幾轉」幫補生計,因此在立法規管時可考慮一定靈活性,讓兼職司機有生存空間。如果按照日前公布的網約車規管框架,領牌車輛如果不是全職操作的話,成本與回報未必有合理比例。而在現時經濟情況下,兼職駕駛網約車可以讓部分人保持一定收入,亦靈活配合市民使用的網約車需求。

  至於框架建議網約車車齡必須在7年內,我認為可考慮適度放寬,目前部分平台要求上線車輛的車齡在15年內,因此有一定比例的從業員目前使用的汽車將不符合發牌資格。建議限制車齡目的是希望網約車能提供優質服務,但現今科技發達,大部分汽車的性能保養不俗,如果要司機更換車輛再申領牌照,對部分人來說實在是困難,期望當局可以優化有關規定。

  至於網約車合法化後如何扶持的士行業,增強業界的競爭力和提升服務水平,我建議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例如參考澳洲新南威爾士州設立了「日落條款」,在一段時間內每次網約車行程需撥出一定金額協助的士業提升服務,如設立電子支付系統、加裝車廂內攝影機和追蹤系統等,還可以向的士司機提供使用新科技和外語等培訓。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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