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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論事/持續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朱國斌

時間:2025-06-20 05:02:03來源:大公报

  香港國安法是昨日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這一歷史性轉折的堅實法律基石,它又是今日香港邁向由治及興的重要保障。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香港法院依據該法,並結合香港原有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刑事法律以及刑事程序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積累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典型案例。香港立法會2024年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了香港本地成文法框架下的國家安全法律規範。至此,香港逐步形成了一套由成文法和案例法共同構成的、相對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該體系由五部分分屬不同性質和位階的法律共同構成:

  首先,憲法中有關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條文在香港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中處於最高位階,發揮統率作用。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整體效力及於各地區、各方面、各領域。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地區國家安全具有鮮明的「一國」屬性,屬於中央事權範圍,而非特區自治事項,憲法中有關國家安全的條款不無例外地在香港地區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地位。香港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儘管理論上不能直接適用具體憲法條文來裁決具體案件,但在判決中必須體現憲法中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理念和精神。

  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國安犯罪

  其次,香港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與憲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該法第1條和第12條是關於香港特區地位的「根本性條款」,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均不得違背。第23條特別明確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其法律規範意義顯而易見。

  第三,香港國安法作為直接在香港特區公布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是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基礎性法律,其與香港原有法律之間的關係可以從三個層次進一步剖析。在基礎層面,香港國安法規定,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國家安全罪行時,同時適用香港原有法律和普通法適用原則。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強化香港國家安全法律體制在實踐中的執行效果,香港國安法對香港部分現行刑事法律和程序作出了修改和補充,並增強了警方執法措施。此外,為了保障香港國家安全刑事法律系統的順利運作,香港國安法還專門增設了一整套涉及國家安全或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認定的問題解決機制。整體而言,香港國安法建構了一個以四類國家安全罪行為基礎,以香港現有刑事法律和程序為依託,以強化刑事法律和程序為支撐,以及以問題解決機制為配合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與制度。

  第四,香港本地成文法,主要是條例和規例,是香港國家安全法律的有機構成部分。回歸前,港英政府制定了若干涉及或具有「國家安全」性質的法律(如煽動罪)。同時,《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等本地法律也可以適用處理國家安全之罪與罰。新近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不但完成了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實施,特別是從實體法方面實現了與香港國安法的對接,吸納、激活並同步修訂香港現行本地法律中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條款。另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還增設多項與維護國家安全直接相關的內容,包括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和維護國家安全機制及相關保障等。根據香港國安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區國安委於2020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2025年,特區政府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附屬法例,就國安公署職責及其履行的條文訂明具體細節,同時宣布國安公署某些履職場所為禁地。此舉除了進一步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外,還體現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與制度的建設始終處在「進行時」。

  築牢長治久安制度之基

  第五,由於香港基本法保留了回歸前的普通法法律與司法制度,香港法院的司法裁判具有法律效力,亦成為香港國家安全法律的淵源之一。普通法(案例法)對詮釋和發展香港國家安全法律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總結而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有力地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了「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在實踐中不走樣、不變形,保障了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香港國安法律不僅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法治保障,更以實踐證明了國家安全與繁榮穩定的辯證統一。未來需在制度韌性、國際敘事、青年教育等領域深入探索,築牢香港長治久安之基,維護國家整體安全。

  香港城市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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