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在下月開審,一些外國勢力千方百計試圖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日前,外國一些人發起所謂的聯署,就相關案件採取的執法行動和法律程序作出抹黑言論,甚至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早前美國幾名議員更炮製「香港制裁法案」,要求將多名香港特區法官、檢控官和政府官員列入所謂「制裁」名單云云。
這些行徑妄圖干預香港法治,恐嚇法官,嚴重干預香港司法公正,其用心昭然若揭。但筆者相信,香港法官根據基本法進行獨立的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繼續秉持原則無畏無懼,不偏不倚,所謂制裁法案只會更加堅定香港特區築牢國安防線的決心。事實證明恫嚇無法遏制香港,任何擾亂香港法治及破壞「一國兩制」原則的行徑注定失敗。
「制裁法案」是對法治的侮辱
黎智英等反中亂港分子涉嫌違反國安法,面臨法律審判,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了香港核心價值觀,任何人無權干涉。根據香港特區政府依香港國安法所採取的行動,對涉嫌違法的人進行法律追究是合法合理的,也是為了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無論是黎智英還是其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人,都須依法接受審判,並面臨法律的後果。
因為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已明確規定,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均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均須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美國一直以來以霸凌的方式對不同國家及地區施以單邊制裁,透過實現「長臂管轄」來達到其政治目的。而這種單邊制裁跟聯合國憲章與宣言確立的國際關係基本原則背道而馳。他們打着人權的幌子,提出要制裁香港的官員、法官及檢控官,根本就是狂妄自大,完全漠視了國家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對法治也失去應有的尊重,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司法人員,這種下流的政治手段根本不會得逞。只會讓全世界有識之士更加看清其「雙重標準」和險惡用心,只會讓香港管治團隊和司法執法人員更加堅定履職。
中央一直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穩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正是為了填補香港特區法律體系中的漏洞,保護香港的國家安全,並確保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美國政客大搞政治操弄,公然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以及執法、司法的人員實施所謂「制裁」,粗暴干預香港司法,是對其標榜的民主法治的極大諷刺和嘲諷。他們的拙劣行徑只會再次暴露其蠻橫霸道的醜惡和黔驢技窮的虛偽。
香港法治一直備受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和司法人員依照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等嚴重犯罪案件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司法權,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職責,天經地義、不容置喙。他們如此氣急敗壞、不擇手段地威脅制裁特區政府官員和司法人員,正正不打自招,自證了其與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讓廣大市民看清那些反中亂港分子與美西方反華勢力沆瀣一氣,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也必須要依法受到嚴懲。
繼續推進基本法23條立法
美西方企圖透過包括「制裁」在內的各種方式打壓香港,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但任何「制裁」恐嚇都無阻特區政府堅定推進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香港的法官、檢控官和政府官員,亦不會懼怕這類無恥的政治恫嚇,香港社會各界也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抵制外國反華勢力的卑劣行徑。
律師、吉林省政協委員、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