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是一場硬仗,安排大規模疫苗接種更加是一場硬仗。如果這兩場硬仗打好了,香港就很快能夠「清零」。安排疫苗接種的關鍵在於宣傳戰,要向市民做好解釋工作,讓市民們知道注射疫苗的好處遠遠地大於副作用的風險。
當前,世界各地都正展開疫苗接種,世界各國都有反對注射疫苗的論調,以美國為甚。宣傳要有說服力和逆向思維,美國的情況正好說明了:一個分裂的社會,政治異化的社會,必然湧現出許多反科學反人類的陰謀論,政治凌駕於科學,社會成員無法齊心合力抗疫,最後的結果是疫病大爆發,感染率大幅度上升,經濟受到重創,許多行業陷入蕭條,失業人口大升,最後全體社會成員受害,說反對的人自己也吃盡苦頭。
動員民間做好網絡宣傳
網絡的信息可以跨國界跨地域轉播,香港攬炒派的論調,其上游皆來自美國,受到影響的大多是年輕人。如果這部分人也一樣提出各種論調,反對抗疫,反對疫苗注射,那麼,香港的疫苗接種就不一定能成功。因此,特區政府正面臨着一場政治仗,政治仗的戰場就在網絡上。
現在最迫切的事,就是要建立一支網絡的宣傳隊。一方面要有由政府指揮的宣傳隊,提供觀點,提供論據,提供能夠打動人心的宣傳技巧和手法。另一方面,也更重要的是,要發動民間力量,借助民間團體和政黨,組織年輕人,定期舉行培訓班,並給予適當鼓勵,例如表現出色者,給頒發嘉獎。
政府正在推動公務員宣誓的計劃,要利用這個良好的政治環境和氣氛,挑選出可靠的公務員參加疫苗接種計劃的宣傳隊,落到社區,主動掌握社區的動態以及各種思想問題,有的放矢地釋疑解惑,做好疫苗接種的推廣工作。
政府也要加強聯絡世界上開展了疫苗接種的地區和國家,加強交流和溝通,掌握最新的疫苗注射數據、各種新動向,以及解決的方案,作為香港疫苗接種工作的參考。內地的疫苗接種工作開展順利,也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這種成功經驗,也應該盡量吸納,移植到香港來。
社會各界人士也希望特區政府的各個部門的首長,以身作則,互相支持,都在自己工作的單位之內,大力配合疫苗接種工作。首先,行政長官應率領高官,帶頭注射疫苗,並且作出電視轉播。接着,在兩個星期後,作出專訪,說明他們進行疫苗注射之後的反應,也要報道疫苗接種的好處。
疫苗接種能夠保護家中60歲以上的老人和18歲以下的兒童,60歲以上的老人出現新冠高危症狀的死亡比率為60歲以下人士的11倍,10歲以下兒童的死亡率為0.06%,60到69歲的死亡率為0.7%,80歲以上的老人的死亡率為25.4%,即是60歲以下人士的423倍。1歲到18歲的兒童和青少年,也很容易感染到新冠病毒,其中招的機會為20歲以上人士的1.6倍。
許多青年人有一個錯覺,以為確診新冠肺炎,就好比是中了流行性感冒,幾天就會好了。事實並不這樣,有一部分人的確幾天就會好了,但是有一部分人會轉向重症發展。患上了重症的病人,有很嚴重的後遺症,因為新冠病毒可能侵入人體的血液,使血液變得黏稠,血管硬化,然後進入人體各個器官,包括腦部,殺死大量正常細胞,造成了器官衰竭,導致死亡。
即使逃出了鬼門關,根據意大利和美國的病例,康復者可能患上精神病、失眠、腎病、脊椎感染、中風、慢性疲倦和行動不便等。有些人康復之後,還會不斷地出現心悸現象,並且有妄想和抑鬱症狀。新冠病毒不像我們以前所認為那麼簡單,它不只是一種呼吸道疾病,而是可造成全身系統性感染,令血管、腎臟及大腦受損。我們見到有病人出現急性腎衰竭、中風、急性心肌梗塞等併發症。
有醫生指出,部分康復者會出現工作能力及專注力下降,甚至在參與體育活動時,其能力亦受嚴重影響,而這些影響也有可能於幾年後才開始顯現,所有年齡層的康復者都有可能受影響,呼籲大眾切勿放下警覺性,平日要做好預防感染的措施,時刻保持警惕性。
提供誘因制訂賞罰機制
社會人士認為,香港推廣疫苗接種,一定要有利益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如港人喜歡旅遊,特區政府應該向所有完成了兩次疫苗接種的市民,發出旅遊安全證書,證明他們已經注射過疫苗。另外,18萬公務員以及醫管局的僱員以及教師,都應該注射疫苗,作為工作的一種義務。因為他們要面對着市民和兒童,要為服務對象提供安全保障。若果不接種而造成疫病傳播者,將來應該受到一定的處罰,包括扣減工資和不准升職。公務員效忠政府,也應該包括支持政府的抗疫措施,以身作則。
政府也應該動員工商團體,說服僱主帶領員工注射疫苗。有一些營業處所,流動人口非常密集,所有員工都應該注射疫苗,否則,有關的機構如果出現確診者,有關處所必須暫停營業或者運作21日,即使恢復營業也要受到更嚴厲的限制營業措施,包括禁止堂食,和控制顧客的流量。
疫苗注射的先後次序,應該作出調整,其優先順序應該是:一、65歲以上的老人;二、所有的醫護人員包括老人院舍的職工;三、負責邊境運輸香港需要的民生用品的貨櫃車司機;四、修葺樓宇污水渠的工人;五、機師和空中服務員;六、所有餐廳酒樓、酒吧、美容院、按摩院從業人員;七、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機和車站服務員;八、學校和幼稚園的教師;九、紀律部隊人員;十、公務員;十一、百貨公司和超級市場的服務員工;十二、外判的清潔工和廁所管理員;十三、大廈的管理員。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