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评论 > 正文

焦點評論\絕不容挑戰中央管治權的司法覆核\常 樂

時間:2020-08-04 04:23:49來源:大公報

  在特區政府率領全港市民全力投入抗疫和社會政治氛圍漸趨恢復穩定之際,「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等人3日又「醜陋」登場,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禁制令阻止選舉延期。此舉不僅破壞特區政府集中精力防治病毒、嚴重危害全港市民公眾利益,更為嚴重的是,也嚴重危及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的行使。

  一、中央人民政府已對立會推遲選舉事宜行使指令權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中央政府可向特區行政長官發出指令,行政長官需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安全和保障市民健康,並確保立法會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作出延遲一年進行選舉的決定後,中央政府就對行政長官作出指令,讓其就立法會選舉延期事宜向中央提交《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事宜的報告》。

  中央政府在收到該報告後,並作出明確指示,即「中央人民政府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實際情況,依法作出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由此,在中央政府正式、明確表達了肯定、支持的決定後,立法會選舉押後事宜就進入到中央政府層面,特區的個人、組織及司法機構按照相關法律或者政治倫理就不應該就此事提出司法覆核了。

  中央事權不受特區司法規限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立會空缺,並已進入決策程序

  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立法會作為香港特區政治架構的重要組成部分,關於其選舉方式、立法會「真空期」安排及會期的變化,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主導權、解釋權和最終決定權。回歸之初的臨時立法會就是如此安排。因此,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都十分重視和慎重處理這次立法會選舉延期問題,並且中央政府已就「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正式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這一問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對香港政制發展行使其決定權的當然之舉,法律的嚴肅性不容挑釁;尤其對這一問題的處理已經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事程式,更不能受特區司法機關的制約。

  三、特區司法機關對相關事宜進行司法覆核可能引發「憲制危機」

  當前,香港社會主流聲音一致認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疫情肆虐緊急情況下援引「緊急法」就立法會選舉作出延期一年的決定,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尤其是在中央政府已明確表示支持和肯定這一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立法會選舉延期諸問題即將作出相關決定的情況下,特區司法機構都不應介入該事件。最大的原因是,該事件已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屬於了中央行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的範疇,屬於中央事權,而不受特區司法機構的規限。

  即使特區法院司法覆核支持中央政府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不會再增強該事件的權威性與認受性。而反之,如果特區法院司法覆核反對中央政府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則無疑會引發一輪「憲制危機」。如果後者真的發生,那真將會對已處於多事之秋的香港帶來更大的破壞。慎矣哉!

  暨南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研究員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