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泰自治政府前副主席洪克拉斯①:煽動叛亂及挪用公款罪成判囚13年,禁止擔任公職13年
•前加泰外交首長羅梅瓦②、前加泰政府發言人圖魯利⑤、前加泰勞工部長巴薩⑦:煽動叛亂及挪用公款罪成判囚12年,禁止擔任公職12年。
•前加泰議會議長福卡德利⑧:煽動叛亂,判囚11年半,禁止擔任公職11年半
•前加泰內政部長福爾內③、前加泰領土部長魯利⑥:煽動叛亂,判囚10年半,禁止擔任公職10年半。
•加獨運動頭目桑切斯④和奎薩特⑨:煽動叛亂,判囚9年,禁止擔任公職9年。
•加獨運動頭目蒙多⑩、維拉11和博拉斯12:抗令罪成,罰款6萬歐元,禁止擔任公職20個月。
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