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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港索用戶數據 美科企雙標盡顯

時間:2020-07-08 04:24:21來源:大公報

  圖:瑞士谷歌大樓前有行人走過\路透社

  【大公報訊】綜合《華爾街日報》、路透社報道: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包括谷歌、臉書在內的多家美國科企相繼表示,將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構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分析指出,這體現出美國科企的雙重標準。以臉書為例,去年7月至12月期間,該公司收到美國政府逾5.1萬份數據索取要求,回應了其中的88%。而港府同期僅向臉書索取數據241次,卻只有46%獲得同意。此外,全球科技公司都必須遵守運營地的法律,上述企業對新加坡的《反假新聞法》和越南的《新網絡安全法》都沒有異議。

  香港國安法細則規定,如果警方懷疑網絡信息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要求發布者、平台服務商、主機服務商及網路服務商移除相關資訊,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收該資訊,如信息發布者或平台未有遵從警方要求,最高可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對此,谷歌、臉書、推特、領英、視頻公司Zoom等美企,聲稱為進一步評估國安法影響,將暫停處理香港執法機構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抖音海外版TikTok也計劃數日內退出香港市場。

  美多法例強制科企提供資料

  《華爾街日報》指出,科技公司經常收到來自世界各地政府實體的要求,提供用戶數據,用於執法或防止嚴重傷害或死亡等。

  數據顯示,香港政府向這些科企索取數據的次數並不多。例如臉書去年7月至12月從美國政府收到了逾5.1萬份數據索求要求,該公司為88%的要求提供了部分資訊。而香港政府同期僅向臉書申請241次數據索求,卻只有46%獲得同意。與之類似的,谷歌去年下半年也收到了美國政府3.5萬次數據要求,該公司回應逾八成。根據資料,谷歌去年接獲港府105次要求、披露用戶資料,回應率在七成左右。

  美國政府索取數據要容易得多,如相關數據涉及國家安全,美國政府可使用國家安全信函(NSL)或行使《海外情報監聽法》(FISA)授予的權力,強制科企提供用戶資料,無需法院傳票或搜查令。美國法院今年4月還裁定,推特不可公開當局依據國家安全信函和《海外情報監聽法》索取數據的次數,因為「可能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即時或重大的危害」。

  立場偏頗 明顯包庇暴徒

  對比之下,此次美國科企對香港國安法如此反應激烈,體現其雙重標準。事實上,這些社交平台一直明顯包庇暴徒,推特去年刪除了5000個「痛斥暴徒、力挺港警」的活躍賬號,又在上月11日封殺了超過17萬個所謂「與中國政府有關」的賬號,而對於中國外交部呼籲刪除抹黑中國賬號的要求,推特卻置之不理。

  去年10月,香港警方就兩度致函臉書,要求該社交媒體巨頭承擔起責任,刪除污衊港警、激發仇恨的言論,但臉書依然無動於衷。

  科企須遵守運營地的法律

  此外,新加坡政府自去年10月推出《反假新聞法》,規定政府有權要求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或撤下有害公共利益的假新聞,不願遵守指示的網絡平台最高面臨100萬新元(約550萬港元)的罰款。截止至7月5日,新加坡當局已經使用該法35次,大多是針對臉書上的不實帖文,而臉書每次都依法在相關貼文上方發布更正通知,以及附上政府事實核查網站聲明的鏈接。

  另據路透社報道,越南去年1月開始實施嚴格的《新網絡安全法》,禁止民眾在網上煽動反對國家、歪曲歷史、破壞民族團結、誹謗宗教、散布虛假信息等。該法同時要求各大科企必須在越南國內設辦公室,將越南用戶數據儲存在當地,且必須答應當局索取用戶數據的要求。

  今年早期,由於臉書放任平台上出現違法信息,越南電信商將臉書服務器關停七周,此後臉書承諾將「大大增加移除平台上非法內容的行動」,谷歌此前也已採取行動,準備在越南設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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