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中)被判囚18年罰1.3億\路透社
【大公報訊】綜合韓聯社、中新社報道: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干政案,韓國最高法院11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崔順實上訴,維持原判,即有期徒刑18年及200億韓圜(約1.3億港元)罰金。這是韓國最高法院第二次宣判崔順實干政案,目前該案件審理正式結束。
崔順實周四以到醫院就診為由,當天未出庭。她的辯護律師在判決後表示,司法機關沒有進行「不受公眾輿論影響」的公正審判。
2016年11月,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崔順實,其中13項罪名與朴槿惠構成共謀關係。她在一審和二審中都被判囚20年。不過去年8月,韓國最高法院認定對崔順實部分索賄指控不成立,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今年2月二審重審中,首爾高等法院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18年,處罰金200億韓圜,並追繳不法所得的63億韓圜。隨後,崔順實堅稱自己無罪並提起上訴,但於11日被駁回。
現年64歲的崔順實被控與朴槿惠合謀,從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處收受賄賂,用於女兒的馬術訓練、強制要求50多間大企業為她所控制的財團捐款等。這場干政醜聞導致朴槿惠在2017年初下台。朴槿惠在崔順實干政、收受國家情報院特別經費兩案二審中分別被判囚25年和5年,但最高法院先前撤銷兩案二審,發回首爾高等法院,目前尚在更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