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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頒《禁蒙面法》 外媒:震懾犯罪

時間:2019-10-05 04:24:18來源:大公報

  圖:近三個多月來,大批蒙面暴徒大肆暴力破壞香港各處設施、襲擊警察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綜合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召開特別行政會議,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以盡快恢復社會秩序,止暴制亂。國際媒體極為關注港府這一最新舉措,各界知名人士紛紛表示制訂這一法律很有必要,有助於打擊暴力犯罪,保護全體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懼的自由。

  英國首位華人市長、英國女王副官陳德樑表示,首先《禁蒙面法》並非新鮮事物,在歐美等西方國家都早有類似立法,以法國「黃背心」運動為例,最初抗議活動升級為暴力和搶劫,很多蒙面者打砸搶燒,最終法國政府頒布法律禁止蒙面和建立黑名單,有效控制住了局面。其次,如今香港的示威已經變質,成為違反法律的暴力行為,很多暴徒專門以警察為攻擊目標,並且大肆破壞港鐵、交通燈等公共設施,凡是反對他們的人也會遭到圍毆,他們戴着面具更加有恃無恐,已經瘋狂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因此實施《禁蒙面法》勢在必行,必須要讓他們承擔法律責任。

  光靠警察不夠 須完善法律制度

  陳德樑認為,香港動亂持續了3個多月,現在推出《禁蒙面法》已經有些晚了,但相信對恢復法律和秩序會有所幫助。他以英國為例,今年4月份有環保團體在倫敦市中心示威,僅僅因為非法霸佔街道,違反了公共秩序,就有逾百人被捕,警方的執法力度遠遠大於香港。

  英國知名華人律師鄧漢聲表示,特區政府實施《禁蒙面法》非常必要,而且應該更早推出來,可以看到之前一些在政府任職的人員,比如海關、民政等部門的公務員,下班後就戴上面罩出來從事暴力活動,以此逃避法律制裁,但《禁蒙面法》出台後,就能夠震懾住一些人犯罪,如果10個人中有5個人不敢出來,就非常有意義。他也認為,《禁蒙面法》的另一個意義在於從法律上加大對暴力行為的威懾,目前的情況是警察抓人、法院放人,光靠警察是不夠的,必須完善法律制度。

  普通市民受夠了

  美國彭博新聞引述風險管理顧問公司SVA行政總裁韋啟賢表示,香港的動亂已持續一段時間,特區政府必須要做一些事情,《禁蒙面法》將是平息動亂的第一步,雖然這不是靈丹妙藥,但卻是止暴制亂的一個措施。韋啟賢稱尊重那些正常表達訴求的港人,但對大規模的暴力行為絲毫不予同情,對於每天要依靠港鐵等交通工具的普通上班族來說,他們實在是受夠了,現在鬧事的大多是以學生為主的青年人,普羅大眾會看到民意正在發生轉變,《禁蒙面法》將是獲得各方支持的一個機會。另外,該法律的目的僅僅是針對那些打砸港鐵等設施的暴力者,不認為會擴大到言論自由等其他領域。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稱,《禁蒙面法》的出台是在本周發生數十年來最嚴重的街頭暴力之後實施的,並引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話指,公共安全到了危急時刻,對於公共利益而言是必要的。報道又引述IHSMarkit數據稱,香港商業活動正在以自金融危機以來最快的速度下滑。近期的動亂正在驅使購物者和遊客離開香港,本地公司的需求持續放緩,投資者也另覓其他地方開展業務,預料香港今年經濟將萎縮。報道稱,林鄭月娥又強調,如果情況惡化,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將不得不尋找其他措施來應對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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