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特區政府擴闊現行無人機規管制度,積極推動低空經濟發展。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特區政府積極推動低空經濟發展,《2025年小型無人機(修訂)令》和《2025年〈1995年飛航(香港)令〉(修訂)令》,將於今日生效。修訂擴闊了規管制度,涵蓋150公斤以下無人機類別,以及賦權行政長官批准進行非傳統航空器試驗等。
涵蓋150公斤以下無人機
修訂《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旨在擴闊現行規管制度,以涵蓋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相關指引文件,包括已更新的《安全規定文件》和小型無人機通告,即日起可於民航處網站查閱。
《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的修訂旨在促進各類非傳統航空器在香港的試驗,新增條文賦權行政長官在指明條件下批准進行非傳統航空器的試驗。有關進行非傳統航空器試驗的實務指引,今日上載至民航處網站。
在新規管制度下,規管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採用風險為本模式。不同風險的小型無人機操作會按照小型無人機的重量和其操作風險水平而有相應的規管要求,包括小型無人機的註冊及標籤、遙控駕駛員的註冊、培訓與考核、設備、操作規定、保險等。
在新法例下,涉及較高風險的「進階操作」須在飛行前事先獲得民航處許可,並根據風險為本的規管模式,受更嚴格的安全規定所規管,以保障航空和公眾安全。為方便業界運作和提交許可申請,民航處推出各種便利措施,包括發出一系列的相關指引供業界參考,以及接受有相關經驗的小型無人機操作人為各種進階操作提交較長期的許可申請等。
特區政府正積極推動低空經濟發展,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近日表示,政府將基於「監管沙盒」試點計劃的經驗,制訂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統的概念設計與技術規範的工作。為落實這些規劃,政府將於今年內開展技術研究,借鑒內地及國際先進案例,確保智能低空交通管理系統等低空基建配套設施的技術參數設計,能與區域及國際監管標準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