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大公報》曾踢爆黑暴基金聘用「自己友」打官司,以及沒註冊營運、協助黑暴潛逃等惡行。
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律師會可向被投訴的律師發出遺憾信(letter of regret)或指責書(letter of disapproval)進行書面警告。其中,指責書代表律師的違規程度最為嚴重,遺憾信則較輕。相關信件會列明,律師會裁定涉事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執業規則》,並可能有損個人或法律專業名譽。若有足夠理由支持,律師會轄下的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還可轉介給律師紀律審裁團,啟動紀律機制。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審裁團有權將律師除名、暫時吊銷執業資格,譴責或罰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