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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焚化爐料提早兩年落成

時間:2024-06-19 04:02:25來源:大公报

  右圖:I.PARK 1。左圖:I.PARK 2

  本港每日有11100公噸都市垃圾棄置於堆填區,政府加快建設焚燒設施處理,繼位於石鼓洲的全港首個垃圾焚燒設施I.PARK 1預計明年投入服務,第二個選址屯門曾咀的焚燒設施I.PARK 2,可望較原定的2030年代初再提早兩年落成,每日處理量增加50%,達至6000公噸,令全港每日焚燒垃圾能力增至9000公噸。

  焚燒設施可以轉廢為能,估計兩設施每年可向電網輸送共14億4000度電。環境保護署表示,研究在工程合約加入經濟誘因,鼓勵I.PARK 2承建商加快建築進度。\大公報記者 王亞毛

  I.PARK 2選址在屯門曾咀中部煤灰湖上興建,面積18公頃,左右兩邊分別是污泥設施T.PARK[源.區],以及曾咀靈灰安置所。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下周一開會,討論堆填區營運管理及發展焚燒發電設施。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三招善用I.PARK 2,包括精簡程序及同步進行多項工作,在合約條款引入適當經濟誘因,以及借鑒大型垃圾焚燒設施企業經驗,提高處理量。

  兩設施年輸送共14億度電

  環境局稱,去年四月舉行市場意向調查簡介會,向20多家內地和國際具有發展和營運大型垃圾焚燒設施經驗的企業,收集有關I.PARK 2的建設模式、提高效率和速度、焚燒技術,以及建設配套設施等方面的建議;另與深圳市政府緊密聯繫,深入探討相關技術。

  環境局表示,經深入研究和與業界及承建商討論後,認為I.PARK 2的擬議處理量,可較原計劃的每日4000公噸增至6000公噸。建築時間方面,綜合專家團隊及內地企業意見,可由原預計約72個月減至54個月,較原定預計時間快25%或18個月,令落成時間較原估算的2030年代,再提早約兩年。環境局正研究,能否在工程合約加入經濟誘因,鼓勵加快建築進度。

  焚燒設施在處理廢物的過程,回收的熱能將用以發電,供設施內部使用,剩餘的部分將輸出至電網。環境局預計,I.PARK 1、I.PARK 2可輸至電網的剩餘電量,每年分別有4億8000萬度及9億6000萬度電,即合共14億4000度電,有助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發電和碳排放。

  焚燒設施可將垃圾體積減少九成,餘下一成是垃圾中不能燃燒的惰性部分,殘留成為爐底灰,初步估算I.PARK 2每日有約1200公噸爐底灰,局方研究在I.PARK 2建立爐底灰處理設施。另外,I.PARK 2全面營運時,每日料會產生約200公噸飛灰,局方建議用水泥或化學品將飛灰固化或穩定化後,才於堆填區處置。

  I.PARK 1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在珠海預製主要的機電設備組件。環境局透露,至今共12件巨型機電設備預製組件已成功交到人工島上,現正進行地基、土木、廠房、煙囱、樓宇和結構工程。

  北都覓地建第三個焚化爐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上月底表示,I.PARK 2啟用後,便可停止使用打鼓嶺堆填區處理垃圾。政府正研究在北部都會區物色地點,興建本港第三個垃圾焚燒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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