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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元:雙法兼容互補 陳弘毅:防範外部勢力

時間:2024-06-09 04:02:20來源:大公报

  圖:(左起)江樂士、陳弘毅、韓大元,以及李浩然出席論壇的座談環節。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主題為「『雙法雙機制』兼容互補,標本兼治」的第二節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李浩然主持,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韓大元、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陳弘毅、港大法律學院榮譽教授江樂士參與討論,比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內地相關法律及其他國家的同類法律的主要特徵,剖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如何與國際接軌,亦充分尊重「兩制」的差異。

  韓大元表示,香港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間的關係是互相銜接、相互相容、並行適用。香港國安法是《條例》制定的依據,而香港國安法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中央立法。此外,他還指出,香港國安法重要制度創新之一是確立「雙執行」機制,在中央層面設立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對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進行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韓大元相信,堅持司法獨立,尊重法官專業判斷,以法治凝聚社會共識,是實行「雙法雙機制」的重要保障。

  陳弘毅指出,「雙法」結合的綜合作用,意味着在香港人士與外國政府或外部勢力有合作或其他密切關係,政府可因應情況採取預防措施。他又指,雖然《條例》沒有直接涵蓋恐怖主義,但其第五部分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涵蓋的行為,也可能屬於恐怖主義的行為。此外,陳弘毅也進一步解釋了「雙法」如何在程序和技術上的細節中互相補充。

  江樂士批卡梅倫「轉移注意力」

  江樂士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普通法世界的其他地方一樣,除非根據現有證據有合理的定罪前景,否則任何人都不會受到起訴。他通過比較國安罪行在不同實行普通法的國家中的判罰,認為顯示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國家安全法的一致程度,但卻激怒了「中國的批評者」,因為「他們的譴責範圍因此受到限制」,並提及英國外交大臣卡梅倫早前雖然沒有反駁英、港國安法的相似之處,但也沒有歡迎英國的立法對香港的影響程度,而是轉而認為兩地的諮詢和立法程序有所不同。

  江樂士指責卡梅倫意在「轉移注意力」,並強調重要的是實質內容,香港經歷2019年暴動,國安立法天經地義。既然英國有國安法,香港需要國安法來保護自己,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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