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屠龍小隊」隊長將以證人身份作供

時間:2024-04-27 04:02:31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6男1女合共7名被告否認《反恐條例》下放炸彈等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名控方證人、警方國家安全處警員劉偉雄繼續出庭作供。接着轉為污點證人﹑已認罪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出庭,由於黃振強需時確認其證物電話內容,陪審團退席,下周一黃振強正式作供。

  主控繼續向首名證人警員劉偉雄進行覆問,劉先交代到拘留所與「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會面的行政細節,並確定了「屠龍小隊」的「炸彈案件」和「眾籌」財務調查於2023年尾合併調查。劉偉雄表示,作為調查員,他負責所有文件證物但不包括與財務有關的調查,直至去年年尾才兼顧統籌財富組文件。劉另確認案中女被告劉佩凝於12月9日在外地返港時於機場被捕。劉作供完畢。

  劉的覆問完成後,控方傳召「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以證人身份出庭。黃在宣誓後,確認自己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當日被捕,警方之後在他身上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庭上展示的其中一個手機畫面,黃確認是他的手機。

  證人留庭內確認證物電話內容

  控方表示,本案證物涉及大量從黃手機擷取的Telegram訊息,錄取黃手機的影片時間長達6小時,需由黃逐一確認涉案內容來自其手機。為使審訊更流暢,並可減少約4名證人出庭作供,主控遂向法官申請讓黃在庭內自行閱讀證物,由控辯雙方各派代表在場見證,陪審團和法官可先退席。法官和辯方同意安排,下周一黃振強正式作供。

  7名被告為張俊富(22歲,學生)、張銘裕(20歲,無業)、嚴文謙(21歲,學生)、李家田(24歲,無業)、賴振邦(29歲,技術員)、許湛榮(24歲,物業管理助理)及劉佩凝(24歲,無業)。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