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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為劏房另訂檢核標準

時間:2024-03-29 04:02:26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政府早前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計劃為劏房面積等設定最低標準。建築測量師何鉅業建議,設定標準必須從單位面積、高度、衞生、防火安全等方面考慮,劏房最低面積應至少為100平方呎,同時單位內要有通風窗、獨立間隔廁所、防火分隔的處方等生活基本空間。

  何鉅業認為,不可能再以現有《建築物條例》等法例準則判斷劏房是否合規,建議要按客觀環境,訂立另一套檢核標準,例如無法安裝消防系統時,是否可改以手提式滅火樽,甚至煙霧感應器代替,以達到基本安全;亦可容許單位內的窗戶細一點,單位高度毋須符合現有條例的最少2.5米,如果達2.2或2.3米已可達標。

  在單位窗戶方面,何鉅業認為窗戶必須能夠開啟,達至合理的通風和採光效果,若窗戶對着四面圍封的光井,錯綜複雜的渠管、大量垃圾雜物即為不符合要求。

  先由高齡樓及工廈劏房入手

  何鉅業認為,當局制定的檢核標準應視為過渡性安排,而非等同於令劏房合法化,建議暫時容忍這類單位存在,在政府的監管下,逐漸將「劣質劏房」淘汰,其餘就作「升級轉型」,局部改善。

  對於暫未有足夠安置單位的情況,何鉅業建議為取締「劣質劏房」定出優先次序,先從樓宇狀況欠佳的60年以上樓齡樓宇,以及工廈劏房着手,因工廈內有不少雜物及易燃物品,窗戶亦較少,且危險性高,有優先取締的必要。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學鋒近期曾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會面,他估計,由訂立新法例和標準規管劏房,直至落實,整個過程可能需三至四年時間。他認為現階段工作組應做好數據搜集,包括掌握「劣質劏房」的具體數目,並利用現有法例先解決部分問題,取締環境極度惡劣的劏房,做好居民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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