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選舉事務處呼籲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在下月2日前遞交登記或更改資料申請。
【大公報訊】選舉事務處呼籲合資格的個人或團體,如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功能界別、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民和投票人,須於法定限期下月2日或之前遞交登記申請,方可納入9月發表的正式選民和投票人登記冊。
五種方式遞交申請
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18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地方選區選民。已登記的選民和投票人毋須重新登記,但住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變更,則應於下月2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
新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或已登記選民更新住址,須同時向選舉事務處遞交住址證明。如果申請人是房署或房協轄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記住客,則毋須遞交住址證明。
選民登記及更新登記資料的申請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公共屋邨辦事處索取,亦可於選民登記網站下載,填妥後可通過電郵、電子表格上載平台、郵寄、圖文傳真、親身遞交等五種方式申請。市民如就選民登記事宜有任何查詢,可登入上述選民登記網站或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