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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勝策略/申專利VS發表論文 早作規劃 免生衝突

時間:2022-12-12 04:23:51來源:大公报

  圖:盧煜明教授在內地註冊「作為妊娠相關病症的診斷標誌物的循環mRNA」,獲得專利證書。\受訪者提供

  在研發成果出來後,不少教授會選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這既可提升教授的知名度,又對自身的晉升有幫助。然而這會否與申請專利產生衝突?又或者是先發表論文,還是先申請專利較好?盧煜明教授表示,申請專利的其中一項要求便是新穎性,如果之前已發表論文,或者在學術會議上透露想法,都會失去其新穎性。「但論文和專利可以同時進行,凡事有計劃就好。」

  盧教授介紹,申請專利一般會有兩個重要日子,一個是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另一個是非臨時申請案(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通俗來講,前者是當你想到了一項發明,那在你要向世界公布之前,就去申請專利,相關機構就會成立關於你的臨時申請案;在通過臨時申請案後的12個月內,你會有一年的時間可以不斷補充專利的內容。一年之後,整個申請就完結。而專利是由臨時申請案開始的18個月之後,就會正式向世界公布。」

  如果是想學術論文和申請專利同時進行,盧教授說,在申請的時候則需要向相關律師明確好公布日期。「例如我那篇文章在本月30號就會刊出,就要告訴對方務必在30號之前去拿到臨時申請案。」

  他續表示,這些其實算是「基本操作」,而盧教授本人更會在臨時申請案和非臨時申請案之間,再申請多次臨時申請案。他解釋,自己在那一年做研究時,難免時不時會想到新東西,但不可能是最後想完再去申請。「如果在這一年內有人也想到這個東西然後去申請專利,不就『截你胡』咯!所以申請多個臨時申請案可以減低別人『截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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