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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英聯邦的人和事,與我們何干?\屈穎妍

時間:2022-12-03 04:23:50來源:大公报

  九七前的香港,跟「英聯邦」三個字頗有關連。

  英聯邦,顧名思義,就是英國為自己建構的國際勢力。英聯邦元首一直由英國君主兼任,共有56個成員國,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南非、印度、馬來西亞……等等,成員國在旅遊、留學、貿易、專業認受等方面都有很強的互通性。

  所以,從前英聯邦國家的醫生一來香港就可以執業,即使那些國家已獨立,只要那醫生是在該國英治時期畢業,一樣可以獲得專業豁免,如緬甸,當年很多香港醫生就是在緬甸仰光大學讀醫,一回港就可免試執業。

  同樣,英聯邦國家中的英國及澳洲執業律師,也可直接來港免試執業。而香港運動員從前也可以代表香港參加四年一度的英聯邦運動會。

  當然,我們作為拿着英國屬土公民護照(後來轉了BNO)的土生土長香港人,也有一點好處,就是到英聯邦國家旅遊,基本上都不用簽證。

  1984年中英談判,前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周南是中方團長,他曾回憶說,中英雙方在談到九七之後香港的各項具體安排時,英方忽然要求在香港設立「高級專員公署」,而不是總領事館,藉此顯示英國與香港仍保持着某種特殊關係。

  周南當場就一口拒絕,他說,英國只在英聯邦國家首都設立「高級專員公署」:「你們是不是想把未來的香港特區變成英聯邦成員國?」英方自知理虧,最後知難而退,同意設總領事館。可見當年北京在主權問題上,對英國絕不讓步,也半點不含糊。

  當年尚且如此,更何況回歸二十五年的今天。

  所以,當大家還在討論黎智英是否可以從英國聘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違反國安法案件辯護時,我先不說國安法案能否讓外國人參與,最基本問題是,香港已非英聯邦成員,一個根本沒有香港執業資格的英國律師為什麼還可以像從前那樣大剌剌來港執業?說開工就開工?

  殖民統治年代,英國人可以直接來香港為所欲為,要開業就開業,毋須經過本地專業考試。有警察朋友告訴我,他當年的主管是英國人,看他寫的報告英文很差,朋友覺得奇怪,細問才知道,這個主管在英國原來是個地盤工,識字不多,但一來香港,就成了高級警官。

  不過,這些都已是過去式,香港跟「英聯邦」三個字再無關係,我們是中國的一部分,是960萬平方公里的一個點。中國地方,幾時輪到沒有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來搵食?

  最近移民英國多年的朋友告訴我,他住的埠來了一個律師、一個牙醫和一個銀行經理,他們都是從香港拿BNO來的專業人士,但因為資格不被承認,最後一起落腳薄餅店,以送Pizza維生。

  當大家再沒有「英聯邦」的關係,我們的專業人士不被承認,為什麼我們卻仍藕斷絲連地去承認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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