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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斥法援「自選律師制」漏洞多

時間:2020-09-21 04:23:26來源:大公報

  圖:法援署截至今年8月12日,共收到463宗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當中批出達359宗,而其中326人更獲分配親自提名的大律師,令人嘩然。圖為黑暴分子去年放火燒港鐵站

  隨着涉及黑暴的案件增加,公眾關注法援制度會否被濫用。根據資料顯示,截至今年8月12日,法援署共接到463宗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署方共批出359宗申請,獲批率接近八成;獲批的個案中,更有326人獲分配自行提名的大律師,佔逾九成。有法律界及社會人士指出,黑暴用政府資源反政府,在道理和邏輯上是有問題的。專家認為,濫用法援就是浪費公帑,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改革法援制度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環節。此外,在法援制度下容許自行挑選律師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建議用隨機分配的方式處理;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更直言自選律師是「相當荒謬的」。

  司法亂象之濫用法援

  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法援署早前回應傳媒查詢時稱,截至今年8月12日,收到463宗與修例風波有關的刑事法援申請,批出359宗申請,其中326人獲分配親自提名的大律師,33人的提名遭拒絕。最終委聘不屬親自提名的大律師,僅佔全部申請的8%左右。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都可選

  根據法援署的規定,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不超過42.04萬元,以及通過案情審查,就符合申請法援資格。申請人可以要求法援署委派法援律師名冊上的律師或大律師進行訴訟。大律師在一年內接辦的刑事法援案件不能超過25宗,或收取法援費用不能超過150萬元。

  前廉政公署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日前接受《大公報》專訪時建議收緊法援制度。他直言,法援制度容許申請人選擇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內的資深大律師,「這是相當荒謬的」。「正如你到政府醫院看醫生、做手術,你可否請養和醫院最頂尖的醫生?無可能嘛!」

  難杜絕公帑落「黃絲」律師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若果暴徒沒有合理抗辯的理由,法援署不應輕易批出法援。至於如何衡量是否有合理抗辯的理由,就要視乎大律師能否提供足夠的證據。根據現時與黑暴有關的案件,不少被告最終被判入獄,他認為法援署似乎不應該批出無罪抗辯的法援,而是批出認罪減刑的法援。法援署在審批申請時,亦要徵詢多種法律意見,這樣就減少法援被濫用的形象。

  馬恩國又指出,雖然現時有規定大律師或律師不能接辦超過某個數目的案件,但大部分的被告都會選擇同一政治立場或有經驗的代表律師,而「黃絲」律師在法律界仍然是大多數,所以難以在機制上杜絕公帑輸送給「黃絲」律師。

  專家促引入隨機分配機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審批法援是根據兩項原則,第一是被告的經濟情況,第二是案件的合理勝算。不過,法援制度有一個長期的漏洞,就是容許被告自行選擇律師或大律師,這些黑暴分子自然會選擇與他們沆瀣一氣的法律代表。「豈不是用政府的資源去支持黑暴?暴徒搗亂社會,還要申請法援反政府,這在道理和邏輯上是有問題。」

  傅健慈表示,法庭拒絕「長洲覆核狂」郭卓堅在三年內提出的任何法援申請,這樣就反映法援已被濫用。「為何法援署不趁機改革呢?」他強調,濫用法援就是浪費公帑,特區政府必須正視問題。為了防止私相授受的情況,傅健慈建議用隨機分配的方式分派大律師給被告,又期望法援署不要隨便批出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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