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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區監察/泛暴區議員唱「獨歌」違參選聲明/大公報記者 海芯葆

時間:2020-01-08 04:23:20來源:大公報

  圖:葵青泛暴派區議員公然在會上站立唱「港獨」歌,或已違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

  泛暴派騎劫區議會播「獨」!葵青泛暴派區議員昨日公然在會上站立唱「港獨」歌《願榮光歸香港》,有建制派要求葵青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單仲偕處理,但他沒有理會,建制派於是離場抗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疑,唱出此歌的區議員有可能違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

  葵青區議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過氣的民主黨員單仲偕和張文龍分別出任正、副主席。不過,葵青傳承蔡雅文動議一項口頭質詢,又稱「唱出來比較好」,於是一眾泛暴派議員站立唱「獨歌」《願榮光歸香港》。建制派區議員,包括民建聯郭芙蓉、盧婉婷、梁嘉銘、實政圓桌徐曉傑等看不過眼,要求主席立即處理,停止唱「獨歌」的行為。他們強調主席應該公平處理,不能偏幫,又稱「唱歌都得,下次開會跳舞、打麻雀都得啦!」但單仲偕一於懶理,任由泛暴派唱「獨歌」,建制派於是離席抗議。

  違反擁護基本法聲明

  梁美芬質疑唱出此歌的區議員有可能違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她指出,很多人認為這首歌的歌詞內容挑戰「一國兩制」,即使歌詞字眼並不露骨,但令人認為唱出此歌的人不願接受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區議員加入區議會,即是建制一部分,區議員應該尊重大眾對區議會的期望,批評歌唱此曲的區議員做法過分。梁美芬又稱,各區區議會主席不應縱容這種做法,而是要尊重過去的原則,不應把區議會變成宣傳政治的平台。她反問,泛暴派是否可以利用區議會平台唱出喜愛的歌曲。

  區議會確認書的規定寫明,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第541F章)第104條,任何人在與選舉有關的文件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項上屬虛假的陳述,或任何人罔顧後果地在該等文件中作出在要項上不正確的陳述,或任何人明知而在該等文件中遺漏任何要項,均屬犯罪。可處罰5000元和監禁6個月。

  不遵守議事規則

  郭芙蓉在facebook發帖,批評單仲偕偏幫「自己友」做政治騷,完全違反議事規則。根據區議會文件,此次會議只有選正副主席的議程,但單仲偕除了任由議員大聲唱歌外,更任由議員提出即時討論議題,完全不需要遵守議事規則,擔心今次破壞規則會造成先例。她說,建制派離場是要表達不滿,希望與會者日後秉持民生優先的態度,為民生做事。郭芙蓉認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區議會是特區下的諮詢架構,不應該被「港獨」騎劫作為做騷平台。她對於泛暴派的做法感失望及遺憾,「所以離場抗議,強烈表達不滿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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