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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修例為堵塞法律漏洞

時間:2019-05-06 03:17:53來源:大公報

  圖:市民連日抗議反對派阻撓修例,令香港有機會淪為「逃犯天堂」\資料圖片

●《逃犯條例》制定於1996/1997年,本意是香港與內地不是簡單的不同司法管轄區刑事司法互助問題,需要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專門簽訂長期協議,或者為此制定專門法例,所以才列明排除條款。此次修例只是解決個案問題,兩地簽訂長期協議依然是特區政府與內地的努力目標。

●香港目前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根據美國非政府組織「世界正義工程」的2019年法治指數,香港排名16位。現在與香港簽訂移交逃犯條例的20個司法管轄區中,排名比香港高的有8個,低的有11個,另有一個在指數中沒有體現。包括美國、法國、韓國等國家在國際法治指數排名都比香港低。

●中國近年來致力建設法治、推動法治和完善法治,成績有目共睹。內地與55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引渡條約,也包括法國、比利時、澳洲等先進西方國家,美國、加拿大也都曾以個案形式向內地遣返逃犯。

●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彌補法律漏洞,彰顯社會公義,任何一個現代社會不應成為「逃犯天堂」,香港也不例外。香港能與其他國家簽訂逃犯移交和司法互助的安排,卻不能向自己的國家移交逃犯,這是香港司法制度中最不能接受的缺陷。

●修例的觸發點和一個重要目的是能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順利移交到台灣受審,如果不設追溯期,則違背了這個初衷。陳同佳在港已因洗黑錢罪名判刑,最快可能於今年10月出獄,修例具有迫切性。

●商界部分人士擔心受修例影響,日後可能被移交到內地受審。其實,除非有關人士日後不去內地,否則內地執法機關大可在該人士進出境時採取刑事措施,根本不用大費周章啟動逃犯移交程序。

(大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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