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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要信託開戶 22.5萬入場

時間:2019-03-06 03:17:41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朱樂怡報道:智障、精神紊亂或自閉症等患者的父母離世後,他們變成無人照顧。因此,政府建議開設「特殊需要信託」,按照其父母生前意願,動用遺產定期發放款項;首次注資須不少於12個月生活開支上限,以現時每月1.7萬元計,一年為20.4萬元,加上2.1萬元信託收費計,即需要最少22.5萬元。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於本月內開始接受申請。

  據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遞交的文件顯示,「特殊需要信託」會由社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首次注資的最低金額須不少於12個月,由監護委員會為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訂定每月生活開支上限,現時為每月1.7萬元,換言之開設「特殊需要信託」戶口的入場費為20.4萬元,加上2.1萬元信託收費,首次注資要22.5萬元;若預計每月開支為二萬元,首次注資最少要24萬加上2.1萬元信託費。

  社署於去年12月成立了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正陸續探訪家長自助組織及家長資源中心,加強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照顧者對「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認識及接受查詢;及舉辦家長講座及工作坊,讓他們更深入了解「特殊需要信託」服務、掌握其申請細節及注意事項。辦事處將於本月內開始接受「特殊需要信託」申請。至於沒有足夠遺產的家庭,則可開立社署署長法團戶口,協助管理並運用綜援、緊急救援基金和僱員補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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