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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則保修憲平穩進行

時間:2018-02-07 03:16:31來源:大公網

  圖: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法官在同當地群眾交流\資料圖片

  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曾強調,修憲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嚴格依法按照程序進行;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授楊偉東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修憲是國家的重大事件,必須在極有必要的情況下才會啟動,世界各國也都努力保持憲法的穩定性。這次中央提出「對可改可不改、可以通過有關法律或憲法解釋予以明確的,原則上不改」,也正是為了保持憲法連續性和權威性。亦有媒體指,憲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和實施的根據,修改「法律之母」,必然帶來其他法律的變更或廢止,並對國家和社會諸領域造成影響。在修憲之前明確原則、按圖索驥,方能確保修憲平穩進行。評論還指,只有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才能確保修憲內容的正當性,進而增強修憲內容的可接受性,為憲法實施鋪平道路。

  有分析指出,歷次修憲實踐充分表明: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才能保證修憲符合憲法精神、符合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才能確保憲法修改獲公眾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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