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王利明表示中國民法典應成為互聯網時代法典代表作\資料圖片
作為保障私權最重要的大法,民法典因關涉一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的方方面面,素有「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之譽,而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綱,對於整部民法典的圓融通達至關重要。即將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民法總則草案將被提交審議。對於這份草案,中國民法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認為,總體而言,本版民法總則草案取得較大進步,特別是寫入綠色原則、首設胎兒利益保護、成人監護制度等,均是與時俱進的重大亮點。」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凱雷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中,作為加強市場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編纂民法典被再度提及。據了解,民法總則草案之前已歷三審,此次若最終獲得通過,無疑將成為中國民法典出爐進程中的又一座里程碑。
保護「一老一小」有進步
近年來,公眾對環境污染的關注度不斷提升,綠色環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民法總則草案亦在第一章「基本原則」中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保護環境、節約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而這一點在此前的《民法通則》中是未曾體現的。「將綠色原則寫入草案是本版民法總則的一大亮點。」王利明說,這既適應了現代社會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的需要,也符合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
除此,王利明認為草案在「一老一小」的規定方面也有重大進步。「草案增加了保護胎兒利益的條款,彌補了現行法律規定的不足;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標準從十歲降至六歲,則有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王利明還說,草案首設了「成人監護制度」,明令配偶、父母、子女等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的監護人,堪稱適應了老齡社會的現實需要。
此外,草案還首次將「習慣」納入民法淵源的範疇,王利明認為「這一規定使民法保持了開放性。」
總體有進步 仍存完善空間
不過,王利明也表示,「目前這版民法總則草案,雖然總體上已有較大進步,但仍有可以完善的地方。」王利明認為,目前草案中的一些條文,或是從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中抽取出來,或是僅適用於分則。這類條文散見於「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等章節,它們本應被置於分則之中,而不應在總則中出現。不僅如此,這些被納入總則的條文,有些還做了修改,那麼修改後的條文究竟應該適用於總則還是分則,也不很清晰。
「作為一部系統編纂的民法典,肯定不能有重複的現象。」王利明說,如果總則的規定與分則相重複,二者該誰去誰留?如果刪除分則內容,將使分則各編體系變得不完整,也會使法官多年來已經熟悉的體系變得陌生,徒增法律適用的困難。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解決。
總則統攝整個民商立法
關於民法總則對民法典的重要性,王利明說,民法總則是統領整個民法典並且普遍適用於民商法各個部分的基本規則,它統領整個民商立法,因而構成民法典中最基礎、最通用、最抽象的部分。換言之,總則是民法典的總綱,綱舉目張,整個民商事立法都應當在總則的統轄下具體展開。
王利明進一步說,民法典分則內容複雜,涉及面廣,需要全面規劃,穩步推進。在中國已經制定了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婚姻法以及繼承法等民事法律的背景下,民法總則草案則通過規定人格權、債權、物權等民事權利以及民事責任制度,確立民法典的分則體系。所以,民法總則的制定,基本確立了民法典的體系安排,對於妥當協調民法總則與分則的關係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