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4000多年前,中國人民就在南海海濱生活。秦朝時設南海郡,到了漢代,南海已成為重要的海上航線。《漢書.地理志》記載,自漢武帝時開始,西漢多次派使者乘海船,經南海前往南亞各國進行國際交往和貿易,並在航海過程中,逐漸發現了南海諸島。
東漢時楊孚《異物誌》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繳外大舟,錮以鐵葉,值之多拔。」此處「漲海」即指南海,「崎頭」指島嶼,「磁石」意為隱沒水下的礁灘。這是世界上有關南海的最早文字記載。按國際慣例,南海及南海諸島自漢代開始,已由中國官員及航海者發現和命名,主權也為中國所擁有。
至宋代,始以「石塘」、「長沙」等專用名稱指稱南海諸島。「長沙」大多指今西沙群島,而「石塘」大多指今南沙群島。宋代將「千里長沙」、「萬里石塘」納入廣南西路瓊州的管轄範圍。從宋代起,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不僅成為中國人民生產、經營活動的傳統區域,而且更成為水師巡防的重要海域。
至明清兩代,南海諸島明確列入中國版圖並置於廣東省瓊州府轄下。中國水師巡衛海防、行使管轄成為慣例。中國漁民在西沙、南沙群島的活動範圍也日益擴大。
民國時期,中國政府核定了南海諸島名稱。1933年法國殖民者非法侵佔南沙島礁,國民政府致電法國政府提出嚴重抗議,指出南沙群島「僅有我(國)漁人居留島上,在國際間確認中國領土」。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相繼完成接收工作,立碑鳴炮宣示主權,測量繪圖明確疆界,留兵戍守實施巡防,設立機構強化管轄。1947年2月28日國民政府發布完成西沙、中沙、南沙群島接收公報。
新中國成立後,依據國際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合法履行主權和管轄權。1951年,周恩來發表《關於英美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舊稱)/三藩市▉會議聲明》,莊嚴指出西沙、南沙群島「向為中國領土」。此後,針對外國對南海諸島的侵犯,中國政府多次發表聲明,重申在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立場。 (記者 馬浩亮)